桂司干〔2017〕61号
关于王方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王方猛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职务;
梁展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政治委员职务;
蒋雪文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罗明波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颜开惠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
田振和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陈士钦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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