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司干〔2017〕56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
经研究决定:
刘功勇同志(自治区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年8月算起;
郑敏同志(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年8月算起;
方青海同志(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年8月算起;
阮荟陵同志(女,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年8月算起;
严翰卿同志[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培训处副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年8月算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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