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司干〔2017〕32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
经研究决定:
黎雁飞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黎锦垚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科员(挂任期一年);
韦鲲鹏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信息管理处科员(挂任期一年);
韩湘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黄智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包栋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科员(挂任期一年);
张胜忠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陈锦胜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处)科员(挂任期一年);
张米翔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副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陈雄韬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赵明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副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劳丹青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副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黄华泉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培训处副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刘余同志挂任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培训处副主任科员(挂任期一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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