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司党〔2017〕25号
广西律师协会党委: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委员会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组复字〔2016〕7号),撤销广西律师协会党组,成立广西律师协会党委。经研究决定:
杜恒年同志兼任广西律师协会党委委员、书记;
黄志文同志任广西律师协会党委委员;
韦晓同志兼任广西律师协会党委委员;
凌斌同志任广西律师协会党委委员;
黄都恒同志兼任广西律师协会党委委员。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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