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司干〔2017〕2号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吴富健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兆生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谭庆坦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梁桂仁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李莉芸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廖昆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陆锡佐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陆伟玲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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