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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6-08-22 15: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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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司干〔2016〕40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  

经研究决定:

郑敏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调研员职务;

方青海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阮荟陵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调研员职务;

严翰卿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培训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冉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李琦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

杨波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

何家婧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行政审批处)主任科员;

秦峰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公证管理处(自治区公证处)主任科员;

梁晶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主任科员;

陈童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主任科员;

梁寒冰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审计处)主任科员;

莫洪兰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主任科员;

蒋铁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培训处主任科员职务;

许萍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培训处主任科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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