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司干〔2016〕32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
免去刘三萍同志(女)的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提前退休。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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