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司干〔2015〕11号
厅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公证协会:
经研究决定:
潘清祀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黎肖萍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主任科员;
秦峰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青青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覃韦榜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副主任科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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