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司干〔2014〕42号
关于李立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李立军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政治委员职务;
[SITESERVER_PAGE]覃丽梅同志(女 )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政治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职务;
王方猛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职务;
廖 昶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宁剑锋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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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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