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倪志龙同志任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职务;
李国君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莫耘红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韦科富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宣津津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人事警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童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蒙艳芬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殷圣欣同志任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陈梅同志(女)的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处长职务;
免去莫晓敏同志的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职务;
免去黄都恒同志的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职务;
免去黄素芬同志(女)的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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