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曌钰同志(女)安排到自治区司法厅立法处工作;
刘松林、孙浩男2名同志安排到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处与应诉处(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
李颖婷同志(女)安排到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工作;
叶明爽同志安排到自治区司法厅公证和仲裁管理处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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