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申晓华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立法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立法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蒋铁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自治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处长(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人事警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熊瑞江同志的自治区司法厅立法处处长职务;
免去梁和民同志的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自治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处长(局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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