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我区都安瑶族自治县公证处公证员赖癸宁执业机构已于2023年11月15日变更为南宁市南方公证处。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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