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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熊瑞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06-20 17: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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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熊瑞江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高慧渊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谭江凌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职务;

梁和民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处长(主任)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陆蓉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处长(主任),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职务;

秦臻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职务;

宋彬同志任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职务;

程静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副处长职务;

蒋政军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科技信息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陆春梅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何月娟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法治督察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级调研员职级;

傅倩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三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苏希婷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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