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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杨绍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04-15 17: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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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杨绍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庆寿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法治督察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郑海梅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廖少京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二级调研员;

潘清祀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莫耘红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农锋华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

卢德庆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

文宏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

白红凡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

阮荟陵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黄海霞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人事警务处三级调研员;

周莉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三级调研员;

罗坚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三级调研员;

唐慧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陈莉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四级调研员;

免去刘军同志的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副处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罗文多同志的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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