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杨绍堃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庆寿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法治督察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郑海梅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廖少京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二级调研员;
潘清祀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莫耘红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农锋华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
卢德庆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
文宏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
白红凡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
阮荟陵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黄海霞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人事警务处三级调研员;
周莉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三级调研员;
罗坚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三级调研员;
唐慧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陈莉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四级调研员;
免去刘军同志的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副处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罗文多同志的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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