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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03-20 10: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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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强化深度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性,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扎实做好司法行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全力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工作,更加注重抓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注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加快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更加注重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上新台阶,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指针、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精心组织安排,充分发挥各级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加强干部培训和广泛开展宣传宣讲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始终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善于运用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引领、谋划、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研究贯彻意见、落实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忧患意识,注重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矛盾纠纷,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切实加强监狱工作。认真落实监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内防外防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四防一体化”建设,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统筹推进惩罚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强化监狱内部管理,全面推进监狱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维护监管改造秩序,坚决防范和遏制司法腐败。全面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十三五”规划项目的实施和全区监狱信息化建设。女子监狱和未管所在2017年完成搬迁。

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完善“四四模式”“十步脱瘾法”,加强戒毒医疗、康复训练工作,提高教育戒治质量。务实推进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广西司法行政戒毒康复结对帮教千人计划”,打造戒毒康复模式。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应急防范能力建设。做好戒毒人员收治、解戒工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快场所建设,争取女所、二所项目早日竣工。

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年活动。开展25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共建。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绝不允许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案件。认真组织社区服务,落实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措施,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政策保障。

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小事不出屯,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按照司法部“五落实、六统一”标准,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推动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互联网+人民调解”工作。

大力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等联系对接,落实衔接制度和对人户分离刑满释放人员户籍地和居住地双重管理制度。强化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履行,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合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深化全区“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活动,提升活动影响力。

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发展战略,全面开展“服务发展、法律惠民在行动”活动,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援助作为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我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和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全面脱贫“三大攻坚战”做更大贡献。

积极服务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围绕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推动广西对外法律服务,为我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加强广西与越南毗邻省司法交流合作。

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刑事辩护职责,做好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组织律师开展涉法涉诉案件的调处、化解和到信访部门开展信访值班工作。加强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做好重点领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民生发展目标,做好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通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扎实开展“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

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区关于司法行政改革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区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新修订出台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对全区律师管理干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律师进行全员培训。加强执业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惩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在全区律师行业的全覆盖。加大我区律师行业领军人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国资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和规范化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推进法律援助业务规程和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提高援助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机制。

深化监狱工作改革。加大狱务公开力度,完善狱务公开平台,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工作。修订完善罪犯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制度,抓好罪犯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罪犯心理矫治和改造质量评估,规范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建设。深化监狱体制改革。

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抓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和执法检查督查工作,确保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在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贯彻实施《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方案后,研究制定我区具体实施方案。继续做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建立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相衔接机制,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司法鉴定行政和行业“双结合”管理模式,建立完善行业处理投诉和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制度,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诚信执业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认真做好环境损害领域司法鉴定工作。完成司法鉴定协会换届。

深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完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履职抽选等规定,推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其他改革。争取年内出台公证体制改革方案,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公证机构先行改革。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完善法律服务行业收费管理办法,力争年内修订出台新的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收费标准。

五、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要求,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和担负起法治建设组织协调职能,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我区法治建设水平。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进一步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和开展好主题法制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阵地优势,加大与新兴主流媒体的深度融合,推动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发展。加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打造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深化“大篷车”“边关行”、法律服务团等宣传模式,努力打造广西特色普法品牌。

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继续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建设绩效考评制度,全面落实广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六、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热线和网络三大实体建设,推进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着力打造市、县、乡、村(社区)、站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新建的司法业务用房要按照“一平台六中心”建设要求打造成公共法律服务的指挥、协调、处置平台中心。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

创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方式。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上综合管理服务新平台,构建“12348”与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互联互通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按照《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4年)》内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政策保障建设。

七、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新动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科技化、信息化能力

严格按照“五个统一”的原则,加快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网上服务和信息管理水平,实现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按照“五个统一”信息化建设原则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项目规划、立项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系统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六大综合管理平台,健全完善广西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功能系统。

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把科技信息化应用作为司法行政队伍的基本功,推进司法行政管理、执法、服务等方式方法创新。积极利用“互联网+”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决策管理科学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运用视频网络会议等科技手段。积极推进管理数字化。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和“三化”建设方向,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以党建引领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大力加强理论武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队伍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可靠。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建领导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纪律规矩,推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党组织工作机制。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党的先进性,为加强党建工作增添新优势、注入新活力。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发生在刑罚执行、戒毒执法、法律服务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纪委机关职能作用,抓好党纪国法和铁规禁令的严格执行。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政治属性永不褪色。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强化干警实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强化干警履职和权益保障,推动实行特殊病罪犯(戒毒人员)专管警察岗位津贴制度和设立干警重大疾病和困难互助金,探索建立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加强编制管理,用足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补齐基层人手少等短板。

九、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以创新示范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示范创新,强基础促保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切实增强政治责任。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有效应对更多挑战、化解更大难题,切实做好为党和国家、为广大人民群众执法、护法和用法各项工作。主动适应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强化责任追究和实绩考核,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完成好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破解问题。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努力在体制机制、队伍、项目、政策保障建设实现新突破。切实强化工作预见性,认真做好民间矛盾纠纷、监管工作、法律服务风险防控。

强化创新示范、引领带动。紧密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点,巩固提升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抓住后发优势,坚持高起点,打造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的信息化建设品牌。围绕党委政府要求,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打造司法行政推进平安建设品牌。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品牌,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善于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模式,结合实际加以提升,成为自己的创新品牌和亮点。加大绩效考评和督查考核力度,推动改革创新工作落实见效。

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基层意识和基层导向,进一步做到人财物往基层倾斜。认真抓好《全面推进广西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建设》司法行政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做好政策、项目、资金、计划的落实,重点做好监狱、学院、戒毒和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司法所项目建设。

加强舆论引导。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切实做好司法行政领域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处置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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