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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9-28 17:38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应急管理部的大力指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一年打基础、两年有变化、三年上台阶”的工作思路,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强基础,着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稳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9年全区通过事故直报系统报送事故3889起,事故造成死亡2140人,同比减少211起、170人,下降5.1%和7.4%,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形势保持总体平稳,有效维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党组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坚持将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全厅重点工作来谋划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着力健全责任体系,持续推进依法治理、依法治安。2019年1-12月召开党组会议27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中央有关文件,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二)加快构建应急管理体系。

按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要求,全面启动了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把自治区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等具体职责整合到自治区应急厅。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都已调整完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我厅,同时我厅与相关厅局的相关职责分工也进一步明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确定的机构名称及职能变化,按要求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规定进行相应修改,确保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二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失效文件151份。三是出台《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若干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四是严格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认真梳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权力事项,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厅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合计60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全过程规范执法。

我厅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及时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三项制度”落实到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均能运用《 现场检查记录》《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勘验笔录》《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 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对现场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二是制定了《广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记录信息的作用,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调阅使用规范、合法、有效。三是积极主动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我厅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布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审批结果,并将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四是强化法制审核工作,确定了我厅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及审核范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审批等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查意见,其中2019年8月实施新的法制审核制度以来,对19件行政许可事项出具了法制审核意见。

(五)坚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不断完善我厅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2019年1-12月召开行政业务办公会议37次,对重要文件、资金使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上会讨论,推进“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透明化、规范化、实效化。

(六)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严格许可审批程序,编制了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完善了行政审批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信息,及时上传数据资源,发布安全生产许可数据信息近38万条,数据资源目录挂载率达到了100%。二是依法下放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委托设区市、县实施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等8项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完善有关委托手续、做好“放管服”工作系列文件。三是坚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大力推进“一事通办”、“减证便民”、容缺受理、处罚许可双公示工作;开展政务服务证明事项清理专项行动;编制了厅本级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编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提高办事时效,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办结时限的一半以上,审批时间最多不超过15天。

(七)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019年1-12月全区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9969个,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7777份。实施经济处罚金额1.41亿元,其中事故处罚金额7532.04万元,监督处罚金额6575.03万元。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其中对全区63座地下矿山企业进行专家“会诊”,对83座不分台阶(层)“一面墙”开采的采石场进行登记建档,对50家大中型以上的金属冶炼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评估,对16家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3.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全区2019年1-12月事故调查420起(其中一般事故414起,较大事故6起),结案303起。

(八)及时科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完成了涉及8个部门11项职能的机构整合和职能划转,顺利实现机构改革期间的平稳过渡,建立完善防汛抢险救灾“一线工作法”等工作机制,沉着应对洪涝灾害、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矿山事故、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尾矿库溃坝、干旱灾害等灾害事故,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

(九)面向基层,加强宣传。

组织开展了2019年防灾减灾日广西宣传周、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接受群众咨询14多万人次;组织安全主题宣讲共1.2万多场次,开展各类竞赛512场,发放宣传资料83万多份,组织应急演练7千多场,参加演练人员4.6万多人,各级媒体、网站刊登新闻报道1000多篇。

(十)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2019年1-12月,全年共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20期,参加培训人数2130人;组织举办了一期全区市、县(区)130名应急管理局局长参加的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培训班。全年共举办24期“周末大讲堂”,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约1210人次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全系统业务水平,提高了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因机构改革,部分行政职能进行了划转,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森林消防等职能划入应急管理部门,但基层相应人员并未转隶到位,导致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力量较之前实质上有所削弱,个别地区存执法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三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产业的转型,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日益加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面对量大面广的监管任务,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不能胜任执法工作;四是部分地方政府、部门、企业习惯于靠行政命令指挥,依法治理的手段没有很好运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应急管理系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治理,依法履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继续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纠错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及时规范应急管理系统不当行为,强化执法权威。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立足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定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与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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