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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9-28 17:33


2019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增强弱项、补齐短板,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对我委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认领国家基本目录61项,完成对应实施清单梳理72项;认领自治区基本目录26项,完成对应实施清单梳理26项;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对接,已录入3项,完成对应实施清单梳理3项。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区435项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61项自治区权责清单的编制。

2.推进审批业务与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完成委行政审批数据资源挂载、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全区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双向共享。

3.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在全国率先改革护士执业注册流程,顺利承接和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工作,统一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取消证明材料5种,优化审批手续。二是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取消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批复文件,理顺了审批机制。三是优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主动提供准入政策咨询,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成本。

4.加强行政审批风险防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健康行政审批窗口作风建设的通知》《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规范管理规定》《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纪律若干规定》,对行政审批作风建设、行为规范、防控廉政风险等作出规定,确保行政审批安全、廉洁。

5.批准立项《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等12项标准。完成了《莪术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等5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卫生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送审稿和《瑶医磨药疗法操作规范》等13项地方标准报批稿的审核报送工作,批准发布《两面针第1部分种子质量要求》《瑶医风敌症诊疗技术规范》《山栀子种苗生产技术规程》等13项广西地方标准,有效推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201912月,启动了国家级健康体检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自治区人民医院作为目前广西唯一一家国家级健康体检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将牵头在体检服务和质量等方面制定广西健康体检行业标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订工作。开展机构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专项修订工作,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根据上位文件修订情况和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提请立法机构全面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新要求,结合我委多年来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修订《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发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和水平。2019年,我委共发布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3.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广西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桂卫规〔20191号),通过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医院章程、决策机制、民主管理、院务公开、监督保障等各项制度,把法治建设融入医院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医院管理在法治轨道内健康运行,逐步在公立医院形成法治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医院管理决策规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医患关系和谐的医院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开展全区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专题培训,把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性条件,把委主任会议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决策程序有规可依。本年度,我委作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等5重大行政决策。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提高我委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我委通过向社会公开询价、委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择优选择律师团队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参与我委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相关活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行为、签订法律文书、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从而形成以委机关专职法律人员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内外结合的法律服务体系。

(四)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印发《广西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法制审核标准和流程,制定委本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发布市、县卫生健康部门法制审核参考目录清单,健全系统内部法制审核工作规则。

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委官网等主动公布我委权责清单、审批办事指南、行政执法事前信息、行政执法决定信息。设置执法岗位信息公示牌,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出台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力度。2019年共对1.20万家单位进行检查,抽查比例达到12.55%,同比增加1892家,“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查处案件639件,罚款65.35万元。

4.落实执法办案要求。狠抓大案要案处理,将案件查处率纳入年度财政以奖代补考核指标。推进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十室一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开展“零办案”监督机构专项稽查、案例评查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5.落实护卫人民健康要求。本年度组织开展了医疗乱象、儿童近视康复治疗市场、抗(抑)菌剂、疫苗规范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尘毒危害等六大领域专项整治。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理顺复议诉讼流程,提高应对复议诉讼有效性。本年度我委出庭支持法院裁判三次五案,往年陈案结案1件,办理检察院抗诉案件答辩1件;诉我委撤销行政许可一审案1件、诉我委撤销行政许可二审案3件、诉我委行政复议决定二审案1件均已审结,我委均胜诉;诉我委、统计信息中心等单位侵犯知识产权陈年旧案1件已审结,原告撤诉。新收行政复议案3件,上年结转1件;驳回复议请求2件、决定复议终止1件、不予受理1件。全年未发生因我委本年度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形。

(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法治素养。

1.增强宪法意识。今年我委完成机构改革后,对新任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进一步激励和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宪法意识,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活动,并已形成常态机制。制作“践行宪法义务,维护人民健康”宪法微视频,在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区直单位踊跃参加。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健康素养、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宪法宣誓活动、互联网宪法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宪法宣传,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2.加大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教育。发布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逐项落实责任。举办“全面依法治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题讲座。举办全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律师讲授合同审查事务、复议诉讼有关内容。制作“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普法宣传展板。在“三月三”健康文化宣传周、国家安全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爱国卫生月、国际家庭日等节日期间,重点开展相关法律及健康知识的普及,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宣传氛围浓厚。

3.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本年度我委共有141人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书,考试通过率达94%。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委机关、委直属各单位落实应考尽考,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委机关、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获100%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整合组建后,职能调整给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仍需不断理顺、完善、整合,以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

(二)卫生健康行业法治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十分紧缺,以我委为例,在法治岗位工作的有2人,具体承担着地方立法、地方卫生标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宣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信访等工作的法制审核业务,人员数量与承担的工作任务配比严重失衡,人员配置不足、不科学的问题突出

(三)监督机构定性不明确。目前卫生监督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执法机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混编问题突出,事业编制人员不符合全区执法资格考试条件但仍承担执法工作等问题未能解决,与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不符。

三、2020年工作要点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委将在以下重点领域改进措施、完善政策、增强弱项:

(一)优化政府公共服务

1.进一步优化基础办事清单,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编制,动态调整“一事通办”事项和“八统一”目录清单,完善和优化“一次性告知”“一次不用跑”“只需要一次”3张清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2.推进委在线审批平台与自治区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融合衔接工作。加大与自治区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深入对接力度,推进2个平台的融合衔接,适时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电子证照、行政许可数据资源共享等工作纳入一体化平台,统筹推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项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3.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涉及卫生健康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认真研究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改革有关政策,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强首府战略涉及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工作。

4.加大全区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专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质量。

(二)加强卫生健康立法建设。

坚持立法工作立改废释并举,推进立法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稳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全面修订工作。

(三)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坚持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度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执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1.研究制定《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考评细则》及方案,整合医疗机构核心管理制度,实行医疗卫生质量控制监管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卫生健康监督派驻制度,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监管效能。

2.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年内组织对14个设区市开展专项实地督察,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3.制定《民营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暂行方案》,全面推行民营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4.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国家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升级执法监督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传染病防治等专业分级分类综合评价监督工作,提升监管效能。

(五)进一步做好委机关法律风险把控和复议诉讼工作。

严格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访等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关,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合法有效。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创新审理方式,加强复议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通过以案释法和责任倒逼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

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内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工作,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举办法治专题培训,制作宪法法律宣传视频,部署区直卫生健康系统学法用法考试,做好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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