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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9-28 17:17


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通知》(桂法办通﹝2019﹞43号)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成效

(一)认真抓好组织部署落实。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职责,我厅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厅属单位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协同联动,分工明确,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完成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印发了《2019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桂法办通〔20196号)精神,进一步明确2019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分工,我厅印发了《2019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同时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分工。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编制和公开权责清单。今年5月,我厅印发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权责清单378项。目前,443项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已提交自治区编办审核。通过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自治区、市、县(市、区)的职权,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依法保障的权利监督和协调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

(三)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立法工作。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针对广西柑橘种植面积和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广西也是柑橘黄龙病老发生区和重发生区的现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启动柑橘黄龙病防控立法工作。我厅主要负责起草《广西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草案文本初稿、立法指引和立法说明、立法调研、专家论证、新闻发布会等系列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927日通过,自2019111日起施行。“种植无病种苗、防治柑橘木虱、清除染病植株” 柑橘黄龙病的有效防控步入了法治轨道。二是完成两部地方性法规修订的立法调研及报送工作。今年,我厅对已列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的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进行了调研,形成修订调研报告、文本初稿及起草说明,并以桂农厅函〔20191589号形式向自治区司法厅报送修订建议项目相关材料。三是办理人大和区直相关部门等立法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共38件;办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芒果产业保护条例、横县茉莉花产业发展进行立法和关于加强全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建议3件人大建议。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一是坚持执行依法决策机制。制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比如根据每年的财政支农资金和补助市县的项目立项,我厅围绕全区农业重点工作,形成项目申报指南初步意见,经反复修改并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再经过合法性审查,最后由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项目申报指南以正式文件印发。各地申报项目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财经纪律和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制定项目评审方案,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后组织项目评审。项目评审主要采取专家评审和竞争性答辩两种方式,重大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领导到会答辩,厅领导亲自参加评审。专家在评审会上独立发表评审意见,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或评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项目扶持对象、扶持金额。评审结果由专家签字确认,并经厅党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列入部门预算。与此同时,项目评审结果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发布。项目实施后,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社会公众意度测评。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进行审查,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7号)进行备案,以确保我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精神一致,确保法治统一。据统计,我厅今年已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件,已备案5件。其次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和清理。第一,对《广西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罚款实施办法》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实施办法》与《广西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存在不一致,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不能满足法制统一的要求,向司法厅提出予以废止的建议。今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行政罚款实施办法〉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维护了法治统一。第二,对2018年以前印发的规定事项仍属于农业农村厅管理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梳理规范性文件49件,其中,建议保留23件,13件建议修改13件,建议废止11件,失效2件。此项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起草并送审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329日,《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厅发〔201984号)正式下发,为深化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我厅提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的具体形式,配合自治区编办研究形成改革的统一政策口径,指导市、县(市、区)改革工作;分阶段召开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筹建工作座谈会和工作推进视频会;我厅还及时向自治区编办提交了厅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为推进对市、县(市、区)改革工作进程,我厅组织人员到14个市召开有当地编办、财政、司法、农业农村部门领导参加的推进会,加强对市、县改革指导和督促。目前,全区所有市、县均上报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定方案,并有四分之一应成立综合执法队伍的市、县(市、区)得到了编办批复。二是印发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农法发〔20193号)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935号)精神,我厅出台了《广西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广西农业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广西农业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对全面提高我区农业行政执法质量、优化执法环境起到了基础性关键性的作用。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四是修改完善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我厅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制修情况,在原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强制裁量权细化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我厅通过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广西农业信息网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许可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今年,在广西农业信息网站共发布各类农业农村动态信息2.9万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共665条。二是主动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址、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信息长期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投诉和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一是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2019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依法办理行政应诉,今年被提起行政诉讼1起。二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今年,我厅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6件,其中,国家农业农村部转来信11件(国办督查室交办“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群众来信9件),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信访事项37件(复查复核2件,同一事项13件),自办68件,接待来访群众54批次251人,对所有来信来访,我厅都已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完毕。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根据《广西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第二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如电子屏幕循环播放“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以及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宣传微视频,扩大受众人数;第三深入基层开展“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

二是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开展了法治进乡村公益讲堂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问答竞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点业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编印优秀案卷以及在全区执法人员培训班上进行案例分析等方式,有效提高全区农业系统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办案水平。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把普法教育与机关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内容纳入机关文化宣传栏建设之中,拓展了法治宣传阵地,提高了法制宣传效果。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和系统干部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法治课程作为农业农村部有关培训的必修课,保证培训课时数量和质量,紧扣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和基层执法人员工作实践需要,举办10多期培训班,对100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参训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推动了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工作水平提升。

二、存在问题

面临新形势和任务,结合机构改革后新职能新定位,我厅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管理制度建设相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求仍有不足;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依法治理方式方法仍需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一)狠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全区上下通力合作,各地主动与当地编制部门沟通,采取一切措施全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贯彻落实,力争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区、市、县(市、区)全覆盖。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执法人员提供各种学习和培训机会,确保农业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法定程序执法办案。为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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