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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9-28 17:13


2019年,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层层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1. 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我厅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制订了《2019年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厅积极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1.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地方法规体系,已完成区内外调研报告和条例草案的撰写,并作为2020年政府立法建议项目报送自治区司法厅。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要求,通过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办〔2017994号),明确我厅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内容。根据《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20191月,我厅在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2000年以来制定的329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57份,决定继续有效272份,并印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4号)。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把关,完成厅机关55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全面实现权责清单两单融合,优化编制我厅51项、设区市27项、县级3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权责清单,确保了教育行政权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规范、高效运行。

2.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文件要求,2019年印发了《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重大教育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桂教工委办〔201932号),进一步健全重大教育决策机制,规范了重大教育决策的程序、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实施情况后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教育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程序审核,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年为98项重大决策提供了书面的法律意见。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1.继续完善执法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精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区教育行政执法实际,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归档的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文本填制要点》等行政执法制度。

2.依法办理行政案件。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案件归档查阅、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召开听证会等工作制度。2019年,办结1件行政应讼案件、2件行政复核和2件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强制执行1件案件。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桂教政法〔20164号),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印发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我厅积极参与自治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绩效考评任务目标设置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厅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积极督促责任处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我厅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积极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厅机关法治讲座,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主要成效与创新亮点

(一)加强统筹谋划,划好要点,突出重点,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推进《关于全面加强我区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从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深化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施依法治校、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对加强我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在全区教育系统形成有点有面,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治建设格局,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通过制订年度教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建立和完善本厅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我厅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案件归档查阅、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召开听证会等工作制度,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明确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我厅依法决策机制和重大教育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撑作用,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加强本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使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通过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重视法治教育,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教育效果。

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理念,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快推动我区法治建设进程。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我厅在南宁市柳沙学校设立广西分会场,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与教育部主会场实现连接,组织全区同步参与国家宪法日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在教育部主办的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中,广西代表队勇夺知识竞赛团体冠军,梧州市中山小学的黄芷萱同学获得演讲比赛的一等奖和最佳风采奖。扎实开展2019年全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活动,评选出104件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教案,推动各级教研组织开展教材研究和课例研究,创新法治教育课的方式与方法。组织专家组赴全区各市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宣讲,培训中小学教师6000余名,有效推动了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2019年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高校)评选活动,评选出自治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3所,依法治校达标校17所。举办1期全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专题培训班、1期委厅机关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参加教育部依法治教专题培训和“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第四期)”专题培训,组织厅机关行政岗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我厅政法处被评为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三、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教育法律法规仍有空白,行政执法制度有待完善。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管辖权不明成为行政执法难题,如午托班、民间培训机构的管理上,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工商、消防、公安、安监等执法管辖权不明确,造成执法范围模糊不清,常常出现交叉执法或执法盲区,从而在执法中出现互相推诿现象。同时,行政执法手段单一、缺少强制措施等问题比较突出。各市县教育局在处理非法办学行为时,只能依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停办通知书,但少数当事人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措施不予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强制执法措施匮乏,使得教育执法的权威和力度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二)法制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不足,法治工作推动乏力,越到基层越薄弱。

随着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期限的临近,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进入了攻坚期,依法行政事务繁多且呈快速增长趋势,“人少事多”的问题日益突出,法制工作人员配置呈现越到基层越薄弱的特点。我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普遍面临编制数量不足的问题。同时,由于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不足等原因,市县教育局大部分没有设立专门的政策法规科,没有专门的部门、专职人员负责行政执法工作,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由各职能科室共同承担,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较为滞后,专业人才缺乏,培训机制不健全。

在现有行政执法队伍中,受过专业法律教育的工作人员较少,法律知识层次较低,大多是从其他行政工作岗位转岗而来,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层面不能适应行政执法工作日益繁杂的工作要求,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事关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全局,是一项专业性很强、影响较大的工作,但目前教育行政执法队伍的准入标准与法院、检察院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推动教育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在国家鼓励地方立法先行先试的新形势下,积极推进教育地方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根据我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和教育法治实践需要,结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要求,推动我区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同时,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执法事项,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标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制度,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执法协作,切实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二)增加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教育行政执法队伍。

积极推动教育系统法制工作机构改革,增加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置,探索建立教育系统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制度,形成密切联系、有序配合、完整统一的法治工作体系,有效解决教育系统法治工作中存在的“人少事多”问题。积极推动《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 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落实,经过5年努力,建立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广西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培育若干个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一流法学专业点,推动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培养造就一大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满足我区对法治人才的需求,为建设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逐步提高教育行政法治队伍的准入门槛,统一教育行政法治队伍准入标准,多渠道招录高层次专业人才,不断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和新要求。

(三)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和培训,强化法治教育效果。

继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关键少数”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组织实施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增加厅机关法治讲座频次,邀请区内外法治专家进行授课。巩固扩大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成果,充分发挥自治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以举行“全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专题培训班”为抓手,对全区各市县(区/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法规科负责人以及高校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并着重优秀教案的宣传和推广,进一步营造重视和加强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浓厚氛围,引导教师有效使用教材、探索教学艺术、提高课堂质量,推动各级教研组织开展法治教材研究和案例研究,创新法治教育课的方式与方法。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现状进行调研并设计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培养规划,进一步加强我区青少年法治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和“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进一步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强化法治教育效果,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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