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的委托,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桂财规〔2017〕8号),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资金存放银行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资金存放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W(4)2019008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单位资金存放服务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本项目采购人不支付费用给中标人,因此,无采购预算。
六、磋商服务商资格:
1.在广西区内各地市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广西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2.监管评级达到人民银行2017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信誉良好。
4.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现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6.具备办理自治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功能。
7.达到使用自助柜面系统处理日常财务结算业务的标准,可通过自助柜面系统完成转账、公务卡报销、代发工资等业务,无需提供纸质单据到网点柜台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请有意向的合格竞标人持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4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磋商服务商应于截标前进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持银行单据至财务处开具到账收据。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1901423310201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财务室(电话:0771-2807107)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服务商应于2019年2月21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2月21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服务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gxjd.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
联系人: 韦工 联系电话:0771-2299183
联系人:胡倬 联系电话:0771-229918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冼工 , 联系电话: 0771-2851243,传真:0771-2846035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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