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6-02-24 11: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组织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管理、教育、心理矫治、戒毒治疗、习艺劳动、诊断评估和变更戒毒措施等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康复工作;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区直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单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共有10个直属单位,均为司法行政机关,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本级设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戒毒办公室、教育办公室、生活卫生办公室、习艺生产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计划财务办公室、人事警务办公室、组织培训办公室、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等13个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情况如下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驻地

1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南宁市

129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本级)

南宁市

129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南宁市

129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柳州市

129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桂林市

129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桂林市

129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南宁市

129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南宁市

129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

北海市

129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戒毒康复所

北海市

129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强制隔离戒毒所

百色市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66479.43万元,总支出66479.4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支较上年减少3538.64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一是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已经进入建设后期,2026年资金需求减少;二是收治人员减少,导致各项相关收支减少。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66479.43万元,较上年减少3538.64万元,下降5.05%,部门收入主要包括: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508.29万元,占总收入95.53%,较上年减少3656.61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已经进入建设后期,资金需求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单位资金2309.47万元,占总收入3.47%,较上年减少304.42万元,下降11.65%,主要原因是收治人员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六)上年结转结余661.67万元,占总收入1%,较上年增加422.39万元,增长1.77倍,主要原因是受年度戒毒工作重点、戒毒人员收治数量波动、场所运维需求等因素的影响,我部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需要统筹盘活部分结转结余资金来保证戒毒专项活动、临时戒治任务的完成,从而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66479.43万元,较上年减少3538.64万元,下降5.05%,部门支出主要包括: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公共安全支出52947.01万元,占总支出79.64%,较上年减少4089.38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已经进入建设后期,2026年资金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9.19万元,占总支出11.21%,较上年增加310.35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787.31万元,占总支出4.19%,较上年增加102.22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295.92万元,占总支出4.96%,较上年增加138.17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

1.基本支出48920.12万元,占总支出73.59%,较上年增加2426.58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17559.31万元,占总支出26.41%,较上年减少5965.22万元,下降25.36%,主要原因是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已经进入建设后期,2026年资金需求减少。根据2026年新项目支出分类为:运转履职类项目7802.71万元,重大政策类项目7707万元,特定监控类项目729.46万元,专项事业类项目1320.1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6.65万元,同口径较2025年减少22.05万元,下降8.87%,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上年减少14.2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不安排此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145.57万元,较上年减少7.66万元,下降5%,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145.57万元,较上年减少7.66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要求统一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81.08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59.22万元,增加742.10万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是2026年将党团工青妇活动经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纳入公用经费。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8584.62万元,较上年减少3030.11万元,下降26.09%,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同比减少。其中: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950.4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1.07%,同比减少176.81万元,下降15.69%;分散采购预算7634.1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8.93%,同比减少2853.30万元,下降27.21%。

货物类采购1431.2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6.67%;工程类采购4377.5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0.99%;服务类采购2775.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2.34%。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实有在编车辆80辆,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本级)7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14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10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11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7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8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9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强制隔离戒毒所4辆、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8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戒毒康复所2辆。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106个,预算资金17559.3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及附属工程

预算数:4000万元

绩效目标:完成室外配套工程、配电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第2、3标段单体施工的建设结算工作,开展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工程建设。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拨付安排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拨付安排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