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厅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服务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厅机关交由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司法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总收入172.4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9.97万元,增长13.10%。
我部门2024年总支出172.4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9.97万元,增长13.10%。
总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导致总收支增加。
(二)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总预算172.43万元,同比增加19.97万元,增长13.1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43万元,同比增加19.97万元,增长13.10%,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
⑴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⑵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⑶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⑷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⑸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总预算172.4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9.97万元,增长13.10%,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支出分为四类--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23.2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1.48%,同比增加6.33万元,增长5.41%。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8.58%,同比增加8.81万元,增长37.93%,增长原因:计提保险的工资基数增加,因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类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5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79%,同比增加1.84万元,增长39.15%。增长原因:计提保险的工资基数增加,因而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6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15%,同比增加2.99万元,增长39.29%。增长原因:计提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增加,因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72.4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19.97万元,增长13.10%,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72.43万元,同比增长19.97万元,增长13.10%,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2.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9.97万元,增长13.10%,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其中:
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支出如下:
1.“2040603机关服务(司法)”支出123.25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85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3万元;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7万元;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4万元;
6.“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6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我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172.4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长19.97万元,增长13.10%,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2.4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9.97万元,增长13.1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支出分为四类--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23.2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1.48%,同比增加6.33万元,增长5.41%。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8.58%,同比增加8.81万元,增长37.93%,增长原因:计提保险的工资基数增加,因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类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5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79%,同比增加1.84万元,增长39.15%。增长原因:计提保险的工资基数增加,因而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6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15%,同比增加2.99万元,增长39.29%。增长原因:计提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增加,因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2.4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00%,同比增长19.97万元,增长13.10%,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2.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9.97万元,增长13.10%。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
机关服务支出123.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48%,同比增加6.33万元,增长5.41%,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主要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95.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47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9%,同比增加2.85万元,增长35.63%,增长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退休生活补助增长。主要为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生活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9%,同比增加3.98万元,增长39.21%,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增加,计提养老保险增加。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全部为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10%,同比增加1.99万元,增长39.17%,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增加,计提职业年金增加。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全部为人员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9%,同比增加1.84万元,增长39.15%,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增加,计提医疗保险增加。主要为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全部为人员经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10.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5%,同比增加2.99万元,增长39.29%,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增加,计提住房公积金增加。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97万元,公用经费27.47万元。
(一)人员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4.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78%,同比增加16.64万元,增长14.16%,增长原因为正常的工资福利增长。其中:基本工资33.24万元,津贴补贴30.97万元,奖金2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2万元,住房公积金10.6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9%,同比增加2.85万元,增长35.63%,增长原因:退休人员补助增加。其中:退休费6.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万元。
(二)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3%,同比增加0.49万元,上升1.82%。其中:邮电费0.77万元,差旅费2.49万元,会议费1.01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工会经费1.77万元,福利费0.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24万元(其中部分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0万元。
七、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为1.6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一致,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26万元,与上年一致。
(四)会议费预算1.01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培训费预算0.35万元,与上年一致。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无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只有基本支出,“三公”两费都是按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5.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与上年一致。主要是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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