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3-02-14 11:20     来源:广西司法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是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各科教育方法和手段,来对戒毒人员进行入所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出所教育。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制隔离教育矫治工作,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成为一名遵纪守法、有一定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公民。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具体单位编制及警察配备情况属国家秘密,不予以公开。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驻地

129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桂林市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收支总预算6672.61万元,同比上年10110.70万元,减少3438.09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99.95万元,都是政策性增资原因,工资性支出及津补贴同比增加;二是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因此较上年减少4090.00万元;三是预计2023年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下,戒毒劳务补偿收入受到一定影响,戒毒劳务补偿收入减少。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收入总预算6672.61万元,同比减少3438.09万元,下降34.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37.66万元。同比减少716.96万元,下降12.53%。其中:

(1)基本支出增加101.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99.95万元,都是政策性增资原因,工资性支出及津补贴同比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1.43万元,则是随着职务晋升公务交通补贴及移动通讯补贴的增加。

(2)项目支出增加615.58万元。主要原因是场所重建竣工,恢复收治条件后收治人数增加,相应的戒毒经费随之增加。

2.单位资金收入234.95万元。同比减少65.05万元,下降21.68%。主要原因是预计2023年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下,戒毒劳务补偿收入受到一定影响,戒毒劳务补偿收入减少。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支出总预算6672.61万元,同比减少3438.09万元,下降34.0%。其中:基本支出567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1%,同比增加101.37万元,增长1.82%;项目支出99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89%,同比减少3539.47万元,下降78.08%。下降的原因:一是场所重建项目完成,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故项目支出减少4090万元;二是场所重建竣工,恢复收治条件后,收治人数增加,相应的经常性戒毒项目经费随之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37.66万元,同比上年9810.70万元 ,减少3373.04万元 ,下降34.38%。主要原因是场所重建项目完成,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故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437.66万元,同比减少716.96万元 ,下降12.53%。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204类公共安全支出4657.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35%,同比增加756.3万元,增长19.38%。增长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因素,工资性支出及津补贴同比增加。二是场所重建项目完成,预计收治戒毒人员同比增加400人,经常性项目支出如:基层戒毒所业务经费、戒毒人员生活经费、戒毒人员所政经费、戒毒人员教育经费、戒毒人员康复经费等项目相应增加。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8%,同比减少20.69万元,下降2.22%;下降原因是在职警察人员减少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50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同比减少13.22万元,下降2.55%;下降原因是在职警察人员减少相应的医疗保险及补助(在职)支出减少。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62.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3%,同比减少5.43万元,下降1.48%。下降原因是在职警察人员减少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554.71万元,同比增加101.38万元 ,增长1.86%。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共分3类,其中:

301工资福利支出4471.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51%,同比增加114.41万元,增长2.63%。增长的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因素,工资性支出及津补贴同比增加,具体是:工资性支出同比增加13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同比减少7.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同比减少3.62万元;医疗保险及补助(在职)同比减少6.34万元;住房公积金同比减少5.43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72.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同比增加1.43万元,增长0.21%。具体是:交通补贴同比增加3.48万元;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补贴同比增加0.65万元;工会经费同比减少0.91万元;机关单位伙食补助同比减少1.6万元;离退休公用同比减少0.19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同比减少14.46万元,下降3.4%。具体是:离休人员死亡减员,同比减少10.41万元;退休人员增加及新中国成立初期退休干部待遇2.96万元从项目支出调至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5.10万元;医疗费补助同比减少6.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同比减少2.2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20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13.20万元,同比持平。具体如下:

1.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4.2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9.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9.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公共财政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2.10万元,同比比增加1.43万元,增长0.21%。经费具体安排:办公费73.36万元,印刷费16.00万元,水费30.00万元,电费40.00万元,邮电费45.43万元,差旅费43.00万元,维修(护)费11.00万元,培训费4.50万元,公务接待费4.20万元,委托业务费5.40万元,工会经费60.38万元,福利费1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0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99.58万元,同比(3.73万元)增加95.85万元,增长25.70倍。其中:货物采购53.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3.73%;工程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服务采购46.0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6.2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实有在编车辆7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4个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绩效具体详见附件,其中重点预算绩效有1个项目,具体如下:

四区五中心建设经费项目,项目预算160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司发〔2017〕3号);建立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进行硬件软件设施设备配备更新,今年计划采购仿真毒品教具、经颅磁刺激仪、紫外线杀菌车等设备,以保障我所回迁后能顺利进行实体化运作,实施专业化戒治。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拨付安排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拨付安排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