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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2-07 11:05     来源:广西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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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概况

一、学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落实上级的指示和决定。

(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学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按照国家计划和司法行政需要确定办学方针和管理目标,组织协调校内各项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学员培训任务,对受训学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作风、纪律教育。

(五)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和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任职培训、警衔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任务;承接外系统各类培训业务。

(六)面向社会招收中职学生,统筹安排教学训练课程,培养他们成为具备较好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适应政法系统和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七)严格对在校学员(学生)实行规范化管理,教育全体学员(学生)严守法律、警纪,确保学员(学生)安全稳定。

(八)发挥人才优势,研究司法行政工作中惩罚改造罪犯、教育管理戒毒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的客观规律和科学方法,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九)负责学校警察和聘用人员队伍建设、党团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学校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各科室领导班子的考核选配及人民警察授衔、晋升审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审报工作。

(十)做好学校人民警察和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评功表模、岗位培训、宣传报道、素质教育工作;负责人民警察和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学校人民警察进行执法督查和反腐倡廉教育。依据规定权限和党纪、政纪规定对本校人民警察和聘用人员违规违纪进行处罚。

(十二)负责学校财务工作,做好财务计划和经费预决算。

(十三)负责学校基建工作,对学校的基本建设进行统筹规划,通盘安排,抓好重大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的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学校工会、妇女、计生、综合安全工作。

(十五)组织或参加有关院校工作的对外交流活动。

(十六)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学校内设8个管理机构、7个教辅机构、4个党群团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管理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学校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制订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学校综合性文件材料的公文处理、文秘、印鉴、机要保密、信访、法制建设、疫情防控、合同管理、会务及活动管理、接待、内部公司运作管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对学校绩效总体方案的制定和考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通讯工具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教学用品的采购、配备、维修;负责学校环境建设、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学校食堂、车辆、房产、水电、警用服装、招待所以及鸿辉服务公司和鸿威资产公司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对外交流及协调学校同其他单位的有关业务事宜等。

2.政治部

(1)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办理科室领导的推荐、考察、任免手续;负责本校警察职工及聘用人员的录用、调配;负责制订本校警察职工及聘用人员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学校警察职工及聘用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负责职称考试、申报、评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及警衔管理、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警务部署活动,现场督察学校警察执法执纪及内部管理情况,先行处置督察中发现的紧急情况,纠正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收集整理督察信息,受理检举、控告并及时处理。

(2)党建宣传办公室

负责学校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具体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本校警察职工及聘用人员的教育、培训、理工评奖、素质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决议、通知、信函和报告等的文字起草和会议记录,党建资料整理、存档;负责校内外党组织系统的工作联系及接待任务、协助领导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学校党费的收缴、管理,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和接转手续,负责党内统计工作;协助组织全校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根据校党委要求,具体制定各类人员的政治学习计划,并实施指导管理和检查;协助校党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的对内对外宣传;负责学校宣传报道,校刊的编辑,学校公众号、视频号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学校宣传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完成协助学校本级党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

(3)内部审计室

负责制定实施审计工作计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监督、审计、评价各部门的资金使用等经济活动检查、验证各部门的会计报表和相关经济资料,审定各部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3. 财务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档案管理法规,做好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规定做好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各种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负责制定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年度预算与决算;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日常收支业务、学校筹融资和资金调度以及全校收费票据购置、收发、使用、核销和管理的工作;负责学校招投标工作;审核学校各项费用开支范围,按时发放全校职工工资和绩效工资;做好学校基建、工会和食堂的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学校各项收费,办理收费项目审批办证手续并监督收费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学校重大经济项目的编制、审核和签约工作并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4.总务(基建)科

负责编制基建工作计划和单项工程的概算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校园总体布局和规划;管理项目开发和筹措管理资金,对项目施工过程的全面管理、监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交接、验收工作;负责校园设施及生活设施的设计工作。

5.教学培训管理科

(1)办公室

辅助分管副校长统筹主持培训科全面工作;制订完善培训教学规章制度;制定培训部全年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培训各室工作,确保各类培训班的正常运行(搜集整理培训班合同、协议、学员信息,完成学员手册、结业证书的汇总和制作);负责对外联系与对内协调,抓好内部行政管理(文件接收传达、物资领取发放、申请用车和报账、礼仪组织和培训等);根据培训教学要求,督促每一期培训班工作顺利开展,协调、安排各项教学资源的使用;负责培训部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学习,调动本部门人员的积极性,督促检查部门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并做好考评;负责组织参训学员的考核评优和总结鉴定,审定发放的培训合格证;完成学校和科室安排的教科研等其他工作任务;

(2)培训教研室

协助教学培训管理科科长开展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执行培训班教学工作计划、科研计划、课程开发计划、教师调研工作方案;进行培训课程设置、研发,制定培训听评课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设置每期培训班的课程表(主题内容、时间安排和调整);安排和接待培训授课教师,制作授课教师简介和授课评价表,对接课件拷贝、课酬结算,及时掌握教学过程中学员反映的问题,及时与教员和学员沟通,协调教员与学员的关系,主动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组织评审培训课程、安排学员考卷;督促检查管辖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做好考评工作;完成学校和科室安排的教科研等其他工作任务。

(3)培训一室

协助教学培训管理科科长开展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制订警察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及新录用人员上岗培训及任职培训、警衔培训、业务培训,司法系统其它培训等工作;负责各期培训班的组织实施,填写每个培训班的工作人员职责表;抓好培训学员的思想教育、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执行好培训教学常规管理,适时监控教学运行质量,对培训学员进行考核;了解掌握培训班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解决培训过程中的突发问题;督促检查管辖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做好考评工作;做好费用收支整理,对接落实财务和培训费用的结算和缴纳;完成学校和科室安排的教科研等其他工作任务。

(4)培训二室

协助教学培训管理科科长开展工作;负责承接和开办面向社会的各类培训班,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负责其它培训工作;负责各期培训班的组织实施,填写每个培训班的工作人员职责表;抓好培训学员的思想教育、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执行好培训教学常规管理,适时监控教学运行质量,对培训学员进行考核;了解掌握培训班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解决培训过程中的突发问题;督促检查管辖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做好考评工作;做好费用收支整理,对接落实财务和培训费用的结算和缴纳;完成学校和科室安排的教科研等其他工作任务。

6.学生管理科

(1)办公室

负责辅助分管副校长统筹中职学生教务行政工作;学生学习、训练、生活管理工作;教学计划、教学任务、教学改革、教科研工作;教师及班主任的培养、管理、考核等工作的相关计划、方案、工作职责和实施,指导、检查教务科、学生工作科、专业课教研室、公共课教研室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2)教务室

负责学校中职教育教学运行、管理研究及质量监控管理工作;制订学校中职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规章制度;组织中职教学各教研室制定各学科、各专业教学计划;制订军训计划、实习计划。编排校历表、课程表,安排教学用房;督促检查教学进程、教学秩序,开展日常教学管理;征订教学用书籍资料,审核教学工作量;做好教育质量信息反馈工作;组织安排中职教育公开课教学,开展评教评学活动,督促指导教学工作;做好各类大专层次的报考及教学管理等教务工作。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报表、数据。

(3)学生工作室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制订、实施学生管理制度;落实学生入学军政教育训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对学生的奖惩材料进行审核;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学生毕业后负责移交给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管理;指导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工作;负责对班主任的管理、考核工作。

(4)专业课教研室

负责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专业课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研科研计划,开展调研活动;组织教研室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工作,探索中职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学规律和方法,培养学生掌握运用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及能力,培养学生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5)公共课教研室

负责公共基础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理论、计算机、心理健康、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科的教研、科研及调研计划;探索学科的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等基本能力:组织和指导中职学生的各类体育比赛。

7.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校领导下达各种指示,制定招生计划,负责编制各种招生宣传材料并执行招生宣传计划,扩大生源渠道;负责《新生入学注意事项》、《录取通知书》的修改、印制,协助学生及家长办理入学报名的有关事宜,做好宣传咨询、录取入学以及与教务处的协调工作;收集各班的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做好新生档案的移交工作,整理并保管好招生文件和录取名册。执行应届生的实习计划,提前调研并筛选实习点,将学生合理分配至各个实习点,安排老师定期到各实习点探望学生并了解学生情况,进行纪律及思想教育,协助实习单位管理实习生,保证实习工作正常进行;积极鼓励应届生参加高考并做好相应的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工作,帮助毕业生解决择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求职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分类,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我校毕业生,开拓毕业生就业去向;收集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并上报教育厅相关系统;组织毕业生填写相关的毕业档案,发放毕业证,并做好毕业生档案传送的工作。

8.安保科

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方针,保持校园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校安保工作的落实,对于突发事件须按照学校的决策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大局的稳定;在学习党、政领导下,充分发挥安保科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做好枪支弹药管理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做好学校人员的户口、身份证管理工作;负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协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教学辅导机构

9.警体中心

负责学校警体技能课程的教学工作,配合学校教学计划的推进,协助学生工作科开展学生军训工作;制订警体教研科研计划,开展调研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各种警察素质训练,培养学员实用技能和处置紧急事态的应变能力,为学员提供警务技能学习交流的平台;组织和指导学校的各类警务技能和体育比赛,负责拓展对外培训,承办对外警务演练和竞赛。

10.信息中心

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以及运行的业务管理,制定校园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进行学校计算机应用中的技术支持与辅助教学工作,为电化教学和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支持。信息网络建设及使用与维护,学校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和维护、教学和培训的设备保障,信息化基础设施、公共软硬件平台以及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学校广播系统、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门禁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学校门户网站和安全保障及维护。负责学校音响系统使用、维护和管理,为校内重大活动提供保障。进行校园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管理和技术监控。开展学校信息技术的推广、培训和考核。负责各类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调试及会议保障。负责办公室打印机的日常使用维护。

11.科研中心

负责学校整体科研工作发展方向的规划与编制,科研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与执行。组织、指导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实施、验收评价工作,推动成果转化。推进学校创新发展与各类科研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依据发展规划进行科研团队建设与人才引进。进行学校科研动态、科技档案、优秀成果等信息的统计、汇总、宣传、奖励。负责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与执行。

12.医务中心

负责学校师生轻微常见病症的积极、规范诊治,负责季节性、流行性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接种等工作。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作卫生健康宣传板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和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工作,建立完备的学生健康档案。

13.心理康复中心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警务人员及监狱戒毒警察心理培训,开展心理健康讲座等各项心理活动,进行心理危机排查,建立心理档案,进行心理测评、心理访谈、危机干预等工作。利用线上教学平台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推广心理健康知识相关宣传,针对学生心理状况开展信息沟通与反馈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14.图书馆

负责图书馆的各项统计数据工作,图书验收、登录、资料收集等工作并进行图书资料、电子读物分类管理。进行图书采购、采编工作,合理采购书刊、文献、资料,形成有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做好图书馆与学校科室的报刊订阅以及过期期刊的装订打印工作,解答读者有关图书资料的各种知识性咨询,做好读者的导读工作,推荐新书与好书的评论刊物。

15.档案馆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制定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有关档案及资料。熟悉馆藏档案内容,熟练操作检索工具,以利于档案的查(借)阅利用。熟悉围绕学校中心任务,不断拓展档案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负责陈列馆的日常管理和接待参观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情。

党群团机构

16.纪委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对学校党政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人员招聘、民主测评及其他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有关党风党纪方面的信访举报,做好纪律审查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廉政建设制度;做好警察、聘用人员的政纪、法纪教育,监督检查廉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依法行使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调查处理警察、聘用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对警察、聘用人员的举报、检查、申诉等事宜。

17.工会

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小组和会员管理工作,开展“职工之家”的建设活动。关心职工工作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会员节日慰问、生育、生病住院等慰问工作以及困难职工补助、儿童医疗统筹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落实校务公开制度;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劳动竞技、文化体育等活动;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负责工会财务和经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8.妇委会

负责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妇联工作部署和校党委的决议制定学校妇委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校有关妇女儿童重大问题的决策。维护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作斗争。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积极贡献。加强联系,协调推动有关方面,为妇女儿童服务,积极办实事,做好事。督促做好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支持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承办学校党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19.团委

统筹做好学校团的各项工作,抓好团支部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加强专职团干的管理和考核,负责本校团员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做好团组织关系接转、新团员发展、超龄离团等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团共建工作,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办好学校广播站、学生社团;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配合做好广西警官学校艺术团相关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6716.91万元,同比增加1925.66 万元,增长40.1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1.48万元,同比减少1882.41万元,下降60.65%,下降原因:

(1)基本支出拨款979.48万元,减少1912.76万元,下降66.13%;下降主要原因:单位改制,人员结构变化巨大,由原来的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工资模式。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3.11万元,公用经费226.37万元。

(2)项目支出拨款242万元,增加30.35万元,增长14.34%。增长主要原因:扩招学生,生均拨款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4.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预算5100.47万元,上年为1255.36万元,同比增加3845.11万元,增长306.30%。其中基本支出411.03万元,项目支出4689.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6.9万元,上年拨款269.40万元,增加2917.50万元,增长1082.96%;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98万元,上年拨款985.96万元,增加362.02万元,增长36.72%;资本性支出565.59万元,上年无资本性支出收入。增长原因:单位改制,工资结构变化巨大,由原来的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工资模式,拓宽在职培训范围,增加培训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9.其他收入预算394.96万元,减少37.04万元,下降8.57 %,下降主要原因:疫情得到缓解,关于学生的疫情防控物资减少。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预算6716.91万元,同比增加1925.66 万元,增长40.19%,支出增长原因同收入增长原因一致。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支出分为四类-205类教育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教育支出类科目6568.2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97.79%,同比增加3768.08万元,增长134.57%,增长原因是聘用人员增加支出,在职职工绩效工资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82.2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22%,同比减少439.57万元,下降84.25%,下降原因是机关单位改制,人员性质改变,工资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25.3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38%,同比减少99.35万元,下降79.68%,下降原因是机关单位改制,人员性质改变,工资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1.1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61%,同比减少179.70万元,下降81.39%,下降原因是机关单位改制,人员性质改变,工资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6716.91万元,同比增加1925.66 万元,增长40.19%,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1.48万元,同比减少1882.41万元,下降60.65%,减少原因:

1.基本支出拨款979.48万元,减少1912.76万元,下降66.13%;下降主要原因:单位改制,人员结构变化巨大,由原来的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工资模式。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3.11万元,公用经费226.37万元。

2.项目支出拨款242万元,上年拨款211.65万元,增加30.35万元,增长14.34%。增长主要原因:扩招学生,生均拨款经费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预算5100.47万元,上年为1255.36万元,同比增加3845.11万元,增长306.30%。其中基本支出411.03万元,项目支出4689.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6.90万元,上年拨款269.40万元,增加2917.50万元,增长1082.96%;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98万元,上年拨款985.96万元,增加362.02万元,增长36.72%;资本性支出565.59万元,上年无资本性支出收入。增长原因:单位改制,工资结构变化巨大,由原来的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工资模式,拓宽在职培训范围,增加培训收入。

(五)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九)其他收入预算394.96万元,同比减少37.04万元,下降8.57 %,下降主要原因:疫情得到缓解,关于学生的疫情防控物资减少。

(十)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6716.91万元,同比增加1925.66 万元,增长40.19%。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390.5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的20.70%,同比减少1771.13万元,下降56.02%,下降原因:单位人员结构调整,由行政人员转为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5326.4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的79.3%,同比增加3696.79万元,增长226.85%。增长原因:一是聘用人员费用的增加,二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的增长。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90.5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支出如下:

1.“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支出1241.87万元;

2.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8万元;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40万元;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4万元;

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1.1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326.40万元,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支出如下:

 “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支出5326.4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1221.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占收入总预算18.19 %,其中:上级补助192万元,本级财政拨款1029.48万元,减少1882.41,下降60.65%,下降原因主要为:

1.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912.76万元,下降66.13%,下降原因:单位性质转变,人员工资结构变化。

2.项目支出经费减少9.28万元,下降9.28%,下降原因:第一批生均拨款数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支出分为四类--205教育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1.教育支出1100.2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6.38%,同比减少311.79万元,下降22.08%。下降原因:单位性质改变,人员工资结构改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82%,同比减少466.97万元,下降89.5%。下降原因:单位人员结构调整,由行政人员转为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5.3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38%,同比减少99.35万元,下降79.68%。下降原因:单位人员结构调整,由行政人员转为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1.1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61%,同比减少161.10万元,下降79.67%。下降原因:单位人员结构调整,由行政人员转为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4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8.19 %,同比减少1882.41万元,下降60.65%,下降原因与收入下降原因一致。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79.4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4.58%,同比减少1912.76万元,下降66.13%。下降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结构调整,由行政人员转为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减少。其中:人员经费753.11万元,公用经费226.37万元。

中等职业教育支出858.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62%,主要为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631.8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6.3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9%,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事业单位医疗25.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59%,根据自治区和地方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1.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0%,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4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的3.60%,同比增加30.35元,增长14.34%。增长原因:扩招学生,生均拨款经费增加。

中等职业教育支出242万元,主要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3.11万元,公用经费226.37万元

(一)人员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99.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39%。同比减少1595.71万元,下降69.53%,下降主要原因:单位改制,工资结构变化巨大。其中:基本工资312.11万元,津贴补贴30.39万元,奖金3.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9万元,住房公积金4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0.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3.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0%,同比减少163.08万元,下降75.18%,下降主要原因:单位改制,无离退休人员补助支出。其中:助学金36.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2万元。

(二)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6.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11%,同比减少153.97万元,下降40.48%。下降主要原因:单位改制,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108.52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50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工会经费6.85万元。

七、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广西警官学校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26.37万元,同比减少481.37万元,下降68.02%,下降原因:缩减办公经费的开支,节约水电能源。其中办公费108.52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50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工会经费6.8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99.11万元,减少17.88万元,下降15.28%;下降原因:计算机的采购相比于去年大幅度减少。其中:货物类采购94.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5.21%;服务类采购4.7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7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数为2车辆,均为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表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及地方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及地方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