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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2-07 10:50     来源:广西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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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厅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服务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厅机关交由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参公事业单位),为司法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152.46万元,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0.6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46万元,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0.61%,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预算152.4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0.6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支出分为四类--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16.9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6.69%,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07%。下降原因:为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5.24%,同比增加0.60万元,增长2.65%,增长原因为:计提保险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7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08%,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3.52%。增长原因为:计提保险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6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99%,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3.26%。增长原因为:计提公积金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52.4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0.61%,增长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52.46万元,同比增长0.92万元,增长0.61%,计提五险一金项目有所增长。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0.61%。增长原因:计提五险一金项目有所增长。其中:

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支出如下:

1.“2040603机关服务(司法)”支出116.92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5万元;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8万元;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0万元;

6.“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6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152.4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长0.92万元,增长0.61%,增长原因:计提五险一金项目有所增长。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2.4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0.6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支出分为四类--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16.9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6.69%,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07%。下降原因:为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5.24%,同比增加0.60万元,增长2.65%。增长原因:计提保险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7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08%,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3.52%。计提保险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6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99%,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3.26%。增长原因:计提公积金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2.4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00%,同比增长0.92万元,增长0.61%。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0.92万元,增0.61%。增长原因:计提五险一金项目有所增长。

机关服务支出116.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69%,主要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89.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98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5%,主要为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6%,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全部为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3%,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全部为人员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8%,主要为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全部为人员经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7.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9%,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48万元,公用经费26.98万元。

(一)人员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7.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06%,同比增加1.17万元,增长1.01%,增长原因为正常的工资福利增长。其中:基本工资32.16万元,津贴补贴30.15万元,奖金22.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住房公积金7.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5%,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1.27%,增长原因:退休人员补助增加。其中:退休费4.8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万元。

(二)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70%,同比减少0.35万元,下降1.28%。其中:办公费2.08万元,邮电费0.77万元,会议费1.01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1.21万元,工会经费1.27万元,福利费0.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4万元(其中部分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税金及附加费用为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0万元。

七、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2万元,分别为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中: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与上年一致;会议费1.01万元,与上年一致;培训费0.35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5.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6.53%,下降原因:其他费用减少。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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