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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北海戒毒康复所2022年部门决算

2023-09-07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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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北海戒毒康复所主要负责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收治管理、强制脱毒、心理矫治、戒毒治疗、习艺劳动康复、过渡性就业训练和指导等工作。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组织戒毒康复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告别毒品、重塑自我,掌握一定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法公民,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北海戒毒康复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正处级建制,内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康复管理科、就业指导科、矫治康复区、医疗康复区、家庭康复区、医院等9个职能部门。单位情况如下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驻地

129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戒毒康复所

北海市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516.3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4.4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1427.98万元增加88.32万元,增长6.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4.2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336.74万元增加117.46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因此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50.27万元,为本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习艺劳动补偿收入、副业收入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80.45万元减少30.18万元,下降37.51%,主要原因是戒毒康复人员减少,导致习艺劳动补偿收入下降。

7.上年结转和结余11.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0.79万元增加1.04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了个别项目实施,导致2021年安排的预算项目结转到2022年使用。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516.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07.26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1427.98万元增加88.32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康复区修建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275.9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戒毒康复人员生活费、戒毒康复治疗费、教育矫治费等业务支出,以及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197.56万元增加78.40万元,增长6.55%,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策性增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按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106.20万元增加了6.23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人员增加,导致社保缴费基数的增加,从而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2.7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以及戒毒康复场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59.29万元增加3.48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政策增资,2022年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按工资增长而相应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56.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53.10万元增加3.00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变动、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增加,从而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相应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9.0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11.83万元减少2.78万元,下降23.5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实施完成较好,资金结转结余减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99万元,项目支出516.2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1345.80万元增加108.40万元,增长8.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场所基本建设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246.30万元,而2021年无此资金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2%,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追加2022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78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追加2022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706.70万元;

2.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54.05万元;

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149.33万元;

4.所政设施建设246.30万元;

5.信息化建设15.00万元;

6.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51.5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2.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年度追加了养老保险缴费等。主要用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95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48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62.64万元,支出决算为6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差异。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医疗34.66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28.1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6.1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部分。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7.9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40.23万元的126.6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政策性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9.39万元的95.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统一要求压减经费及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同。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北海戒毒康复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同。

广西北海戒毒康复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7.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00万元减少6.76万元。下降48.29%,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相对下降。较2021年决算数11.27万元减少4.03万元,下降35.76%,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压减经费及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9万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数一致。较2021年决算数6.50万元减少0.51万元,下降7.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压减经费及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比年初预算9.00万元减少7.75万元,下降86.11%,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原因许多业务工作受限制,导致“公务接待费”开支下降;较2021年决算数2.96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57.77%,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压减了公务接待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以及开展戒毒和戒毒康复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广西北海戒毒康复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99万元,平均每辆2.9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本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9批次、116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收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戒毒康复业务,以及戒毒业务、警务督察检查和接待来访参观交流等工作中的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9.39万元减少5.38万元,降低4.9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统一压缩经费;比2021年决算数104.43万元减少0.42万元,下降0.40%,主要原因由于2022年新冠疫情原因,人员外出公务出差减少,公用经费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3.3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6.1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4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1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0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因此未开展以上两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二)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本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16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其中:1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为2016年制定,此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戒毒工作新要求以及物价水平,2022年未启动项目支出标准(含部门内部标准)制定工作;二是由于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不挂钩,导致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绩效问责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建议根据戒毒工作新要求以及物价水平变动情况适时修订调整项目支出标准,并根据相关要求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77号)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按照戒毒工作的职能及戒毒工作发展规划,制定了本年度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项目预算绩效明确,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社会的安定团结得到保障,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提高。特别在职能履行方面,依法依规加大收治力度,在疫情影响的情况下,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并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推进广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禁毒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使用规范,本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等次。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2年重点项目绩效共5项,其中康复人员生活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此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一等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05万元,执行数为5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通知》(财行〔2012〕27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的通知》(桂财行〔2013〕529号)、自治区财政厅、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通知》(桂财厅〔2016〕18号)及我区的毒情和现有收治情况,此项费用是维持戒毒康复人员基本生活的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戒毒康复人员全年生活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日用品补助费、水电费和杂支费等,是戒毒康复人员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的通知》(财行〔2013〕529号)中下达的最低实物量标准安排,每年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当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