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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决算

2023-09-07 15: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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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各种教育方法和手段,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入所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出所教育。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制隔离教育矫治工作,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和有一定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公民。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驻地

129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南宁市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5851.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10.3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6333.72万元减少482.61万元,下降7.6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1.3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6084.85万元减少413.50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收治人员下降和拨入项目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因此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39.0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习艺劳动补偿收入、副业收入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176.26万元减少37.25万元,下降21.13%,主要原因是戒毒人员减少导致习艺劳动补偿收入下降。

7.上年结转和结余40.7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72.61万元减少31.86万元,下降43.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有关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采取清理有效措施积极盘活历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5851.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89.0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6333.72万元减少482.61万元,下降7.6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4611.6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戒毒康复治疗费、教育矫治费等业务支出,以及戒毒场所建设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5131.40万元减少519.75万元,下降10.13%,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投入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1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按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693.38万元减少30.24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22年没有补缴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200.3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以及戒毒场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87.20万元增加13.19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以及岗位职级增加导致医疗保险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313.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294.28万元增加19.59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以及岗位职级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62.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27.45万元增加34.61万元,增长126.08%,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的项目,调整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6.63万元,项目支出814.7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6,121.21万元减少449.86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收治人员下降和拨入项目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92.92万元,支出决算为5,67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5%,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追加2022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3,512.48万元,支出决算为4,49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追加2022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3,689.23万元;

2.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221.08万元;

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80.00万元;

4.所政设施建设58.98万元;

5.信息化建设15.00万元;

6.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429.66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73.02万元,支出决算为66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警察增加导致支出减少。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离退休48.86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33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4.95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9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以及岗位职级增加导致医疗保险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主要用于: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0.00万元;

2.行政单位医疗190.39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13.87万元,支出决算为31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6.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99.48万元的122.2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政策性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29.83万元的98.9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1.60万元的102.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年度追加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3.01万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数一致。较2021年决算数16.12万元减少3.11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相对下降。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2021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2021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22万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数一致,较2021年决算数14.97万元减少2.75万元,下降18.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数一致,较2021年决算数1.15万元减少0.36万元,下降31.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许多业务工作受限制。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2021年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2021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2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以及开展戒毒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22万元,平均每辆1.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本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4批次、102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业务、戒毒康复业务、警务督察检查和接待来访参观交流等工作中的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57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要求统一压缩经费;比2021年增加0.69万元,增长0.13%,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疫情,戒毒场所实行24小时封闭隔离备勤管理,办公费、水电费等开支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92.2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4.0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1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6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和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因此未开展两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本单位组织对“戒毒人员生活费”等1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社会的安定团结得到保障,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提高。特别在职能履行方面,依法依规加大收治力度,在疫情影响的情况下,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并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为推进广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禁毒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使用规范。

(二)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本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15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其中:1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6.67 %;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3.3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产出数量指标设定值有偏差,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的设定过于笼统,未能按照本项目能达到的具体效果针对性制定。以及受疫情影响等原因,各指标值与实际值有差异,导致个别指标值未能完成,指标设计上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绩效目标制定时,应首先由需求部门列出具体的数量指标,数量指标尽量细化,财务人员通过市场和现场调研,了解价格和实际需要的合理性,以便于制定出与实际需求基本一致的绩效目标。对可持续性影响等不能量化的指标,应充分听取需求部门对项目可达到效果的介绍,简化而有针对性的描述,便于考核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戒毒人员生活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1.08万元,执行数为22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虽受疫情影响,但基本能够按照设定的总体目标完成,资金按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规定的最低标准,为戒毒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维持场所安全稳定。2022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支出221.08万元,为戒毒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维持场所安全稳定。项目资金支出合规,正常购买所内戒毒人员衣裤、食用油、蔬菜、肉类、粮食等生活物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被服质量验收合格,年度食品安全无事故发生,戒毒人员思想情绪稳定,持续维护场所正常运行,促进戒毒人员生活保障长效机制。该项目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来看已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还需进一步完善、优化。该项目部分产出数量指标设定值有偏差,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的设定过于笼统,未能按照本项目能达到的具体效果针对性制定。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绩效目标制定时,应首先由需求部门列出具体的数量指标,数量指标尽量细化,财务人员通过市场和现场调研,了解价格和实际需要的合理性,以便于制定出与实际需求基本一致的绩效目标。对可持续性影响等不能量化的指标,应充分听取需求部门对项目可达到效果的介绍,简化而有针对性的描述,便于考核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