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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3-09-07 15: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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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是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各科教育方法和手段,来对戒毒人员进行入所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出所教育。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制隔离教育矫治工作,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成为一名遵纪守法、有一定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公民。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隶属自治区戒毒局,为正处级建制,下设政治处、计划财务科、审计科等13个职能业务科室和4个强制隔离戒毒大队以及医院1个附属机构,共18个科级部门。直属单位情况如下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驻地

129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桂林市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3516.5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16.5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576.00万元,增长51.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57.0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93.79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政策性增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09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场所拆除重建项目投入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单位为行政单位,因此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69.4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习艺劳动补偿收入、副业收入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78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戒毒人员减少导致习艺劳动补偿收入下降。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3516.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132.5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11.17万元,增长35.09%,主要原因是场所拆除重建项目投入资金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7352.6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医疗康复费、教育矫治费、其他戒毒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65.15万元,下降10.5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戒毒场所基本建设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而2022年无此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7.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按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5.19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减少、工资变动和抚恤支出而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98.3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54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增资,导致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增加而增长。

4.城乡社区支出1966.78万元,主要是用于场所改扩建支出缺口。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66.7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安排此类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367.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增资,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增加,从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相应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2384.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38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拆除重建项目施工跨年度,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8.69万元,项目支出2507.6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46.82万元,下降7.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资金减少。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20.70万元,支出决算为896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3%,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增资追加人员经费和年中追加2022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3901.66万元,支出决算为715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增资追加人员经费以及追加2022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4648.82万元;

2.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35.50万元;

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50.00万元;

4.所政设施建设950.27万元;

5.信息化建设1281.10万元;

6.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187.5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33.44万元,支出决算为94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年度追加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缴费等,以及追加了年初未列入预算的抚恤经费。

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离退休195.69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3.33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1.91万元;

4.死亡抚恤26.09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17.88 万元,支出决算为49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预决算差异是由于人员调动引起。

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医疗271.87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226.5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67.7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58.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5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压减经费及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年度追加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追加了年初未列入预算的抚恤经费。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0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09%。全部是城乡社区支出,与预算差异原因为2022年疫情影响了场所改扩建支出,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预算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7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1.7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3万元,降低10.83%。减少的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公务接待相对下降。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压减经费及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与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较2021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7万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数一致。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1.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许多业务工作受限制,因此公务接待费开支下降。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预算数、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以及开展戒毒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00万元,平均每辆支出1.2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77万元,本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6批次、246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业务,上级职能部门检查和接待来访参观交流等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7万元,降低0.02%,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压减经费;较2021年增加8.10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由于2022年疫情,戒毒场所实行24小时封闭隔离备勤管理,水电费开支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5.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9.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8.6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0.3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50.0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5.1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4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  1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06.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9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因此未开展此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二)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本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13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其中:1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2.31%;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69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三点:

一是由于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为2016年制定,此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戒毒工作新要求以及物价水平,2022年未启动项目支出标准(含部门内部标准)制定工作;二是由于相关业务人员吃不透政策,仍存在实施业务不够专业的问题;三是由于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不挂钩,导致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绩效问责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戒毒工作新要求以及物价水平变动情况适时修订调整项目支出标准;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指导和监管力度,加强业务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方面知识的培训,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拆除重建项目经费: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此项目自评得分为52.81分,四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90.00万元,实际支出1966.78万元,预算执行率48.09%,因受2022年疫情影响场所改扩建支出,结余资金2123.22万元结转下年。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进度整体已达到绩效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室内装修和室外工程等配套工程,影响资金支付的因素有:一是支付进度受工程结算进度的影响,自2022年9月份以来,本单位的分管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多次催促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资料,但截至2023年3月份,功能辅助用房及室外市政工程标段的施工单位仍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无法结算支付。目前功能辅助用房及室外市政工程、人防工程、监理服务、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检验试验服务、测绘服务等已完工项目均因未完成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二是部分功能区的使用需求与原报建设计方案有冲突,如医院二次装修、场所安全设施完善及整改项目未完成消防验收检查,达不到付款条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结算资料的收集,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施工方的沟通,通过到施工方公司本部洽谈、发函等方式,不断催促施工单位抓紧完成收尾工作以及结算工作,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