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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3-09-07 15: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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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实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心理矫治、戒毒治疗、习艺劳动、诊断评估、变更戒毒措施、生活卫生防疫,以及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政治处、行政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监察室、审计科、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警戒科、工会等11个职能业务科室、6个直属强制隔离戒毒大队以及1所戒毒所医院。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驻地

129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南宁市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9513.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12.6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6.56万元,下降3.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4.2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9.20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导致收治人数减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戒毒康复治疗费相应减少;二是2022年中央专项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0.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单位为行政单位,因此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818.4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习艺劳动补偿收入、副业收入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6.90万元,增长8.90%,主要原因是戒毒人员习艺劳动补偿收入增加。

7.上年结转和结余0.95万元,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3.76万元,下降98.26%,主要原因是提高了资金执行进度效率,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结转结余减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9513.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316.9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6.56万元,下降3.6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7689.4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戒毒康复治疗费、教育矫治费等业务支出,以及戒毒场所建设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31.60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年初预算中救护车购置、陈列室升级改造、项目立项前期调研等其他收入列支的项目未能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7.3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按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了99.77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退休人员增加;三是本年有死亡抚恤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59.3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96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因政策增资,2022年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按工资增长而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0.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420.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0.12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增加,从而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相应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196.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均为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5.70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7.95万元,项目支出1,946.2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4.20万元,下降2.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项目减少。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64.93万元,支出决算为8,69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6%,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增加年终追加了人员经费;二是根据实际需求年中追加了2022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专项补助资金。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5480.34万元,支出决算为706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增加年终追加了人员经费;二是根据实际需求年中追加了2022年度中央强制隔离戒毒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5120.42万元;

2.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754.65万元;

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195.00万元;

4.所政设施建设50.00万元;

5.信息化建设15.00万元;

6.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931.6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08.55万元,支出决算为94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增加年终追加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二是本年追加了年初未列入预算的抚恤经费。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离退休74.97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1.02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0.51万元;

4.死亡抚恤30.86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57.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差异。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59.39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18.17万元,支出决算为42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差异。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420.77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7.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76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政策性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0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列支的伙食补助、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人增资;二是追加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三是追加了年初未列入预算的死亡抚恤经费。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0.5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同。

本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预算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9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5.34万元,比预算数减少9.00万元,下降63.02%,下降的原因是疫情的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相对下降。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16.32万元,下降51.5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要求压减经费及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65万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数一致。比年初预算减少2.34万元,下降18.01%;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18.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要求压减经费及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9万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数一致。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9.19万元,下降66.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许多业务工作受限制,因此“公务接待费”开支下降;比年初预算减少6.66万元,下降58.6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压减了公务接待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以及开展戒毒和戒毒康复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65万元,平均每辆1.1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69万元,本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6批次、560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业务,以及戒毒业务、以及上级职能部门检查和接待来访参观交流等工作中的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0.68%,主要是人员增加,在机关运行经费列支的伙食补助、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费用增加。比2021年减少15.05万元,下降2.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要求压减经费及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4.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4.5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  1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4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因此未开展此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二)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14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其中:1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两点:

一是指标的制定不够清晰、具体,绩效自评时无法提供合适的佐证资料;二是由于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不挂钩,导致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绩效问责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填报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戒毒人员生活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4.65万元,执行数为75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虽受疫情影响,但基本能够按照设定的总体目标完成,资金按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规定的最低标准,为戒毒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维持场所安全稳定。2022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支出754.65万元,为戒毒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维持场所安全稳定。项目资金支出合规,正常购买所内戒毒人员衣裤、食用油、蔬菜、肉类、粮食等生活物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被服质量验收合格,年度食品安全无事故发生,戒毒人员思想情绪稳定,持续维护场所正常运行,促进戒毒人员生活保障长效机制。该项目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来看已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还需进一步完善、优化。该项目部分产出数量指标设定值有偏差,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的设定不够清晰具体,未能按照本项目能达到的具体效果针对性制定。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绩效目标制定时,应首先由需求科室、大队列出具体的数量指标,数量指标尽量细化,通过市场和现场调研,了解价格和实际需要的合理性,以便于制定出与实际需求基本一致的绩效目标。对可持续性影响等不能量化的指标,应充分听取需求部门对项目可达到效果的介绍,简化而有针对性的描述,便于考核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