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向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手续。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债权及债务,请按照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协商。联系电话:0771-5832026。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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