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推荐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大队纪检监察员、二级警长卢广同志作为全区脱贫攻坚表彰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信函形式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1-5876201(兼传真),来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编:530022)。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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