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评选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一级主任科员李琦作为表彰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30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信函形式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邮寄或直送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直送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1-5876201(兼传真),来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编:530022)。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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