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74号)文件要求,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并入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向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办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手续。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债权及债务,请按照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联系协商。联系电话:0771-5843952。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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