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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法律顾问推荐对象公示

2019-12-23 09: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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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律顾问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9〕106号)要求,我厅按规定程序组织了评选推荐,经厅党委研究,拟推荐全国优秀法律顾问2名,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李  洁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炽先  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主任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真实姓名向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0771-5886059)电话或书面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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