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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2019年度工作绩效展示报告

2019-12-02 09: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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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重新组建的司法厅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聚焦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方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任务”,全面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锻造“五个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奋力开启建设壮美广西司法行政新征程,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坚实步伐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度司法厅承担的自治区部署绩效任务包括职能指标任务(含专项任务)、共性指标任务两部分,共计146项具体指标,关键步骤任务313项。经逐一对照,各项工作已按要求完成。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奋力承担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广西的新使命新任务,努力开创全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

重组后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区总目标、总布局、重点任务和根本保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对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奋力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圆满完成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任务,实现了人员大融合、工作大发展、思想大稳定。全面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做好定点帮扶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的措施》,为对口帮扶马山县、桂平市的7个贫困村投入帮扶资金205.38万元,定点帮扶的马山县古寨瑶族乡加善村、桂平市社坡镇太安村、油麻镇罗兰村实现了脱贫摘帽。

(二)明确工作定位,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党和政府的“刀把子”职能。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年内排查监狱罪犯、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三类对象”10万余人次,开展集中教育3.2万余人次,收集涉黑涉恶线索160余条,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130余条,收到律师报备涉黑涉恶案件1000余件,派员现场参与旁听、指导监督130余件,严肃查办系统内违法违纪人员10余人,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组的高度肯定。广泛深入开展预防化解重大政治风险,排查出60余项工作风险和短板,并落实应对具体措施,保证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

(三)服务中心大局,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职能。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参谋助手作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和水平, 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到位、落实到位。服务建设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督查,牵头起草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制定了《2019年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目前已完成33项。

二、坚持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全面履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职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是构筑框架。制定出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构建全面依法治区的“四梁八柱”。二是促进联动。出台《关于建立依法治区联动机制的通知》《法治建设联络员工作办法》,不断强化依法治区办、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市依法治市办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三是强化统筹。印发《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制度》《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统筹部署《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广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工作整体推进。四是建好队伍。出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通知》,对各市科学合理配置法治建设部门的编制、科学合理设置法治建设机构提出要求。五是参谋决策。出台《专家决策咨询工作办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参谋智囊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坚持科学立法,有力提升行政立法质量

坚持良法善治,通过召开全区行政立法工作会议,全面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要求,指导设区市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不断满足法治广西建设需要。

(一)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立法调研。完成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学前教育条例、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农村用水供水条例、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11个立法项目的立法调研。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地方金融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宗教事务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加快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起草工作。

(三)深化改革立法。按照国务院“放管服”、减证便民改革和机构改革要求,完成了第一批次机构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改,完成了木材运输管理条例、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森林法办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

(四)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立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

(五)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制度。出台了立法工作规范、立法评审、立法审查、提请政府审议法规(规章)草案文书样式、立法第三方起草、规章立法前评估、立法第三方评估、立法意见公开征求和反馈、立法听证等10项工作制度。

四、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广西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快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调整规范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共保留权责事项64000余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类行政权力。

(二)履行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职责。提请印发《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截至11月,办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来的380余件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高效服务自治区政府行政争议解决,截止11月,收到并办结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申请240余件,办结率86%,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庭应诉案件近200件。截止11月,办理政府法律事务270余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40余件,参加自治区政府及组成部门的各类研究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会议40余次。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在行政执法中漠视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33个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均出台了专项整治的相关方案。截至11月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共处理投诉件140余件,全部依法进行了督办、转办;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2000多起。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组织3万余国家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对全区13万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重新认定。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线,圆满完成党中央、全国人大部署的“特赦”等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一)实现全区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全区19所监狱连续实现 9年“四无”目标、15年无生产死亡事故。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领导均对广西监狱工作给予肯定批示。

(二)实现强制隔离戒毒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年内全区共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6000余人,累计管理服务社区戒毒人员2000余人、社区康复人员2000余人、后续照管人员1200余人。强制隔离戒毒基本模式建成,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与戒治水平获司法部肯定。

(三)实现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持续下降。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万余人,在矫期间无重大刑事、恶性案件发生,累计再犯罪率0.1%,远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并保持持续下降。广西被司法部列入全国2019年“智慧矫正”建设试点省份。

(四)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全区共调解民间纠纷14万多件,成功率97%;协议涉及金额9.2亿多元。年内共排查纠纷14.8万件,有效预防纠纷5.7万件。广西边境和边界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获得司法部和自治区副主席周成方批示肯定。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所工作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优做实公共法律服务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在扩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全力服务人民群众。

(一)全覆盖全天候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在自治区、市、县、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上,建成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为一体的广西法律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广西法律服务网累计咨询量85668条,群众满意度达到98.72%。

(二)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组织2300多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拓展法律援助惠民面,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辩护代理实现全覆盖,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0余件。全区9238名律师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近12万件,16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1800多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1300多家事业单位、4900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公证服务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减证便民”行动,全区99类公证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目标,司法部批复广西新增5家合作制公证处改革试点,截至11月全区公证办理15.7万件。完善仲裁解决纠纷机制,在全区广泛开展仲裁行业发展秩序专项清理整顿,获得社会群众认可,在司法部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组织开展全区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行业淘汰退出机制,司法鉴定公信力得到提升。

(三)进一步深化全民普法。创新开展广西“法治三月三”和“新时代广西司法为民先锋榜样”评选,持续推进宪法宣传边疆行,法治文艺、山歌普法等民族特色浓厚的法治宣传品牌不断推陈出新。落实党委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宣传好广西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成效。

七、坚持党建提升,切实激励干部队伍担当作为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能力。出台《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厅党委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批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党建职责分工,形成了配套衔接、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则(试行)》,大力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

(二)以改革成效推进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监狱戒毒场所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完成非领导职务干部职级套转以及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完成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便捷招录首批公务员工作。强化干警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分批组织厅机关和各市县司法局500多名干部下沉乡镇司法所蹲点调研和工作锻炼一个月,选派110余名监狱戒毒警察到县(区)司法局挂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选派200余名监狱戒毒警察支援区外监狱工作。

(三)树典型榜样,抓好精神引领。举办“我的司法行政工作故事”视频宣讲会、监狱戒毒警察援疆事迹报告会、“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讲、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等活动,在法治日报等大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弘扬新时代司法行政人爱岗敬业精神,积极营造“树典型、学先进、找差距、讲奉献”的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四)突出重实干重实绩导向选用干部。提拔使用多名在脱贫攻坚和援疆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本职岗位做出实绩的干部。改进厅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加大干部“下”的力度,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给予免职或降职处理。加强干警职业保障。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

(五)大力开展忠诚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党课、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委书记培训班、处级干部理论研修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常态化。深入开展干部“大培训”,厅本级举办培训班26期,培训15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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