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9〕153号)的要求,现就编制我厅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编制
纳入部门征收规划范围内的收入,要根据近3年执收各项收入完成情况,综合考虑规划期内影响收入的增减变动因素,逐项分年度测算,各项收入征收预算一般不得低于当年收入征收规划数。
二、支出编制
(一)基本支出的编制
预算单位在安排基本支出预算时,要按照《自治区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原则上以2019年8月底为基准节点编报基础信息数据。其中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复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的工资变动审核表,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政策逐人核定。
1.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施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增加的人员经费预算编制口径。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组发〔2019〕11号)的精神,从2019年6月1日起,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施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若今年9月份前政策落实到位,对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人员、进行职级套转和计算增加的人员经费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如政策未能落实到位,将在2020年预算执行中与各部门增人增支缺口一并办理预算追加。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增加的人员经费由政治部提供数据,财务部门配合申报预算。
2.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预算编制。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绩效工资总量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核定的2019年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人均标准和绩效工资总量编制。经费保障方式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加强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29号)文件规定执行。
3.公务员奖励奖金预算编制。从2019年起,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可按在职在编总人数的15%和8%的比例编制公务员奖励奖金预算(嘉奖15%和记三等功8%),并在基本支出中单独编制“公务员奖励奖金”项目。公务员奖励奖金预算由政治部编制。
4.“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经费预算编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比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和发放,所需经费编入部门预算,由政治部负责提供本单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资料会同财务处进行编制。
5.基础信息数据填报。各部门应按要求填报基础信息数据库,对2020年人员编制、实有人数、机构设置等情况较上年发生变化的,要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文件。基础信息数据填报由政治部提供数据,财务处配合申报预算。
(二)项目支出的编制
1.各部门专项业务费的预算编制。各部门常规项目参照2019年预算编制,要结合各自职能,详尽谋划2020年的工作任务,准确地则算经费需求,根据实际需要预留适当空间,科学编报2020年经费支出规划,并逐项编写项目概况、政策依据、项目主要内容、分年度、分季度经费支出情况。因预算支出进度已纳入绩效考核,对达不到进度的单位将被扣分,请各处室务必编实编细编准部门预算,对于不申报或者申报不合理的专项业务费,财务部门将不予以安排预算,2020年各项目支出规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治区财政厅批复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数的120%。常规性项目预算编制必须填写《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附表1)。
2.公共项目的编制。
(1)会议费的编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7〕85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会议费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2019年会议费预算。各部门需将2020年会议费开支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会议的具体类型、主要内容、参加人数、经费标准、时间地点等事项,填写《会议费统计表》(附表2)。会议费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各处室统一报厅办公室审核、汇总。
(2)培训费的编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8〕3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培训费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2020年培训费预算。各部门需将2020年培训费开支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培训内容、参加人数、经费标准、时间地点等事项,填写《培训费统计表》(附表3)。培训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各处室统一报组培处审核、汇总。
(3)物业管理费预算的编制。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物业管理费预算支出标准的通知》(桂财预〔2017〕140号)的规定执行,不得超过标准总额编制物业管理费预算。物业费预算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编制。
(4)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预算的编制。为进一步落实人大、审计整改意见, 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支出标准不得超过1000元/人·年;安排的定点联系县扶贫经费支出标准每个县不超过50万元/年。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及扶贫经费预算由机关党委负责编制。
(5)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桂财资〔2014〕10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和重复配置日常办公设施。需要购置日常办公设施的部门要求编报采购计划,按规定写明采购品目的名称、数量、单价。日常办公设备政府采购计划由各处室报机关服务中心审核汇总,信息化网络设备采购计划由科技信息处汇总。
三、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7〕60号)的要求,部门预算需完整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2020年所有支出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部门预算项目(涉密除外)和所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参照往年预算,涉及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项目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普法治理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奖补经费(促进法治处)、法治建设业务经费(普法治理处),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信息处),这几个项目必须填写《2020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4),预算绩效目标未通过财政厅审核的支出不得纳入预算。
(二)处室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各处室要按照部门职能和2020年预算使用资金项目对应填写《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5)。一是处室职能:各处室职能要逐条填写。二是绩效目标:根据各处室职能,履行这些职能要开展哪些活动,这些活动又表现为具体的预算项目,每个预算项目要达到什么样的绩效目标。三是绩效指标:要明确具体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具体填写说明见表)。
四、投资评审项目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70号)的规定,以下项目:(一)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购建单项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二)大型修缮费用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要在9月20日前得到自治区财政厅投资评审批复,以便纳入预算。
五、报送要求
请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合理规划、有效安排的原则以及本部门明年的工作重点,认真编制2020年预算和2020年-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务必于2019年 9月2日前将本部门的支出预算填报的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财务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陈新舜 联系电话0771-5849232 电子版数据请发OA邮箱)
附件: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附表1)
2.会议费统计表(附表2)
3.培训费统计表(附表3)
4.2020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申报表(附表4)
5.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5)
6.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桂财资﹝2014﹞10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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