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重新填报
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法制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现需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重新收集,现将有关信息收集、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持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且在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持在有效期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委托)行政执法证》且在执法岗位的委托执法人员。
二、填报时间
2019年7月15日-8月31日。
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试点运行城市(贵港市)须于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填报。
三、填报方式
(一)各单位的执法人员可自行填报,也可由单位统一填报。
(二)填报信息请登录广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bm.gxpx365.com/zf/a/login ),认真填报及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
(三)执法人员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登录:1.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2.输入执法证号+姓名+工作单位+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8888,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请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设区的市司法局将此通知转发给所辖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局负责督促所辖区域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填报。
(二)各有关单位要确保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如实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
(三)未尽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人工服务时间:每天8:00-21:00
2.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966111、0771-5540507、5505019
传 真:0771-5561673、5552651
电子邮箱:gxpx365@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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