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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8-12-29 14:56     来源:广西司法厅机关纪委     作者:广西司法厅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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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东博公证处):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元旦、春节期间的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率先垂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要严明纪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持之以恒严守党纪党规,坚决抵制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违规收送节礼,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四风”不良习气,切实杜绝“节日腐败”,进一步形成“头雁效应”。

三要严格执纪问责纪检干部要自觉遵守区纪委“十自觉、十严禁”要求,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党员领导干部有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0771-584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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