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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总结

2018-12-15 10:06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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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18〕15号)要求,自治区司法厅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6大类共64项。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对43项意见建议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对24项因客观政策原因无需整改的意见建议进行解释和说明。经逐项对照整改方案中19个方面整改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诚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方面

(一)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100007希望自治区司法厅能多下自治区各个县乡一级的基层进行业务指导”“0220170810200003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后再下达本系统各项计划,任务及重大决策部署”“0220170810200004建议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0220170810200006建议各处处长,副处长,特别是厅领导要深入县级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工作要扎实并为县级司法行政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厅领导要分好联系的县区,以便县局能够联系,反映问题,倾听基层的呼声”“0220170810200008多下基层调研,需解决基层困难”“0220170810200018建议抽时间多下县区开展业务指导及调研”“0220170810200027多到基层调研,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1.通过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的形式,厅领导带队到各市开展工作督查及调研,促进工作开展。年内先后组织19次各类督查,于对监狱管理局机关、戒毒管理局机关、全区监所单位、各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2018年政治建设、发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用,多层次、全覆盖、个性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建设、“智慧司法行政”建设等方面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加快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厅领导多次带队赴南宁、桂林、崇左、河池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安全稳定、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党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等情况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

2.通过各业务处室在各市召开业务会议的形式,在推动工作的同时,开展基层调研。年内各相关部门结合普法检查、律师考核、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抽查、仲裁工作调研、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检查、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检查等业务工作,到全区各市、县(市、区)调研走访,全面了解和掌握并协调帮助解决基层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信息建设。

3.通过专题调研的形式,到各有关市县开展调研,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司法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单位经费保障情况。同时,通过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等部分沟通协调,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方面,如实反映基层单位的实际困难,在自治区财政厅和发改委安排资金项目过程中,充分考虑司法行政基层单位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仲裁工作调研,并在桂林市组织召开全区仲裁工作座谈会;与北京大学调研组到北海市开展专题等调研。

二、行政审批工作方面

(一)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600001有些业务需要到自治区司法厅本单位办理,有时候找不到人,建议在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司法厅窗口设立预约的渠道,或者公开该单位各部门的电话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在有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注重改革创新。根据2017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力运行流程清单,司法厅的审批工作严格对照落实,确保依法审批。年内行政审批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共21大项68个子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3项,含子项57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含子项11项)。没有在权责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的行为现象。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均已在发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司法厅官网公示。

2.推行“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减证便民”等工作措施,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再次梳理了办事流程。8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司通〔2018〕132号),11月印发《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的通知(桂司通〔2018〕119号),切实推进 “最多跑一次”、“一事通办”、“一网通办”、“减证便民”工作。目前,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接待咨询来访群众600余人,审批服务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三、定点帮扶工作方面

(一)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500001桂平市油麻镇罗兰村东瓜舍屯资金不到位,屯里道路没有硬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7年罗兰村冬瓜舍屯有3条道路未硬化,其中冬瓜舍主干道(550米)已做好路基(面宽4.5米),列入2018年桂平市项目储备库(已报桂平市交通局备案,待拨款修缮)。其余两条村路为辅路,目前为砂石路。2018年筹集资金对道路进行修缮,年内罗兰村冬瓜舍屯主干道(550米)已完成路面硬化,项目已完工,待桂平市交通局验收;目前其余两条村路辅路为砂石路,厅派驻扶贫工作队将根据相关扶贫政策,继续筹集资金进行修缮。

(二)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500002希望司法厅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协调农业厅,科技厅,根据调研结果,给桂平社坡镇带来更多增加产业的种植养殖项目”

整改措施及成效:争取帮扶资金,加强与社坡镇农业、科技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的种植养殖项目。年内为太安村、金福村争取帮扶资金总计619332元。在太安村实施的鸵鸟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已经投入运营,第一期养殖鸵鸟100羽。新增50亩黄金百香果种植项目已获社坡镇政府审批通过,正上报桂平市人民政府审批,项目获得审批后,立即组织实施。与广西深禾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积极探讨在本村种植青辣椒和茄子等种植项目,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制定了《桂平市社坡镇金福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规划(2018-2020)》,为做强集体经济,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提供机制保障。

(三)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500003贵港桂平市油麻镇罗兰村的贫困户希望帮扶队伍能耐心的和他们解释政府下达的通知和政策”

整改措施及成效: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贫困户热心、耐心、诚心与贫困户交流,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在桂平市召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场会,明确要求司法厅定点帮扶干部在开展工作中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在入户走访贫困户时将热心、诚心、耐心的与贫困户交流,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作为宣传重点,包括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移民搬迁、以奖代补、危房改造、“雨露计划”等民生政策,做到贫困户对贫困标准、脱贫举措、收入情况、脱贫标准、退出时间等全部知晓,提高群众对工作队的满意度。广泛利用农村新时代讲习所、广播、宣传画册等形式,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并将后盾单位的帮扶慰问金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经调查核实,年内应发放的补贴均按时发放。

(四)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500005桂平市油麻镇六平村七星岭屯,我们这里离村公所2公路远,得到帮扶难,饮水是自己抽井水,引水工程大管只拉到一半没有到屯里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主动沟通桂平市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费问题。油麻镇六平村人饮工程动工以来,克服资金不到位、施工队更换频繁、施工环境复杂等困难,年内已装表正常使用180余户,向镇政府申请36800元的资金,购进7000米的入户水管和一台增压泵,整体工程已进入了入户收尾阶段,计划春节前基本完工。

四、热点难点工作方面

(一)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400001建议自治区司法厅能够在新的细则、文件出台后,能够及时的对基层单位有针对性的文件、细则给予培训指导”“0120170810400002自治区司法厅能到河池市东兰县司法局,对他们的社区的监管权力和工作监管方面做工作指导”“0120170810400003自治区司法厅现在领导是每年下来指导工作大概1-2次这样,现在只是出台了办法还没有正式法律出台,在法律依据比较单薄,希望领导能每个季度下来一次指导工作”“0120170810400008广西社区矫正实施细节不够细存在漏洞,我们具体工作碰到一些问题难处理,希望厅里能下到县司法局司法所听听意见” “0120170810400010自治区司法厅能经常下来百色市右江区司法局,给他们进行司法业务和岗位技能的培训”“0120170810400011建议自治区司法厅在指导社区矫正执法方面多跟沿海发达省份接轨,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举办多种形式的社区矫正培训,对新出台文件进行解读,指导基层对文件理解和运用。2018年5月,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各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和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等86人,在武汉大学举办全区社区矫正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年内多次派员到南宁、北海、崇左、贵港等市司法局的培训班为学员授课, 对新出台的文件进行解读,重点就学员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进行业务指导。在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到县(市、区)司法局参与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中,组织岗前培训。

2.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月和5月,司法厅分别就社区矫正用警情况、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司法部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书面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队建制及开展社区矫正扫黑除恶等情况。

3.深入基层实地抽查核实市县社区矫正工作, 5月成立督查组前往桂林市及周边县区等地就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场所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等进行督查,带动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常态化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大局。8月底,在全区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百日”专项行动,通过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注重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加强信息化监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督查检查、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等七大有力措施,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及社会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4.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正确实施。司法厅已连续四年共选派183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到县(市、区)司法局挂职,参与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手少的问题。与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沟通协调,自治区财政自2014年开始,每年安排自治区补助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000万元。每年采取合作共建示范点的方式,在全区年度补助经费中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社区矫正中心共建试点经费,集中财力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中心共建试点工作力度。目前已共建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68个。

(二)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400004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其他部门下发的,广西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关于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这个方面的细则不够细化,基层遇到很多问题都不懂怎么解决,希望相对应的条款能够更细一点”“0120170810400005自治区司法厅藤县司法局希望在档案后续管理出台一个管理办法,因为结交归档后要保存几十年的,现在不知道档案室管理怎么弄了,比如怎么分类”0120170810400012自治区司法厅没有一个统一做法模式,档案重复,没有考虑到偏远山区地方远 没有网络的,没法解决每日汇报每周一报等工作,希望能减轻执行人员的业面汇报等做法“0120170810400007社区(矫正)的执法职能没有体现,社区(矫正)去执勤没有权力去执法,希望应该给工作人员在执法前向群众明确身份”

整改措施及成效:1.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检查,司法厅组成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南宁、柳州、防城港、钦州、来宾等5个市实地核查、现场点验社区服刑人员,查阅核实档案资料,指导各市完善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推进全区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建设。2.组织区外调研学习,5月组成考察组到湖北省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学习借鉴湖北省社区矫正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四统一”和创新社会化矫治大格局的“双认领”工作模式等做法经验。

(四)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400006北上广地方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较早,他们有统一的服装和车,希望广西学习他们好的经验,广西有些乡镇社区的车已经交上去了,去偏远的地方执法较困难,希望能统一配执法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司法厅计财处针对我区社区矫正执法执勤用车严重不足给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问题和困难,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区党委政府。自治区财政厅答复根据中央有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基层司法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执法执勤车辆配备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基层司法局可提出增加车辆编制与减少公务交通补贴的方案,报当地公车主管部门审批。

五、队伍建设、待遇保障和培训提升方面

(一)原始意见建议

0220170810200007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纪律作风建设“0220170810200011多深入基层了解跟踪,尤其领导干部的思想”“0220170810200012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整改措施及成效: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等要求,健全完善队伍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警风警纪建设。一是印发《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新时代司法行政讲习所”的通知》,将讲习所打造成党的重要理论,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阵地、宣传平台和阐释平台,以及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大课堂。目前,厅局机关及各监所单位已全部完成讲习所的创建工作,并根据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讲习的要求,完成80多场讲习课,8万多人次参加讲习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制定并印发《2018年全区司法行政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5个文件,全系统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工作,以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干警。三是印发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全系统按自治区党委政法和厅党委的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开展了3次督查,重点对全区各监狱、戒毒单位部署推进专项行动的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在全区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限时整改。四是对2018年上半年以来全系统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并形成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情况的报告》,有效加强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

(二)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100006 2013年有文件乡镇的司法所的所长享受副科级的待遇,但是柳州市三江县的乡镇司法局所所长基本没有享受到,希望得到落实“0220170810200015进一步加强对监狱的警察的关心,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从优待警”“0220170810200016多关心长期在基层监狱工作,任职时间长资历老的同志的进步”“0220170810200019建议选拔任用正处级领导(调研员)更多考虑倾向于大单位艰苦边远单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指导柳州市司法局认真调查三江县的乡镇司法所所长职级待遇问题并推动解决。一是落实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组织柳州市司法局深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通过上门走访等形式向相关司法干部讲道理、明政策,安抚情绪,向干部讲述实际情况,普遍存在暂时未能解决待遇的问题。二是利用“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等活动时机,调研了解县区政府、县区司法局对机构编制、司法所长职务待遇问题等情况。督促指导监狱管理局认真落实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同时,严格执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各项制度。三是指导柳州市司法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目前各县区政府普遍存在超配科级领导职数和科级非领导职数情况,需待县区政府逐年消化往年因历史原因存在的超配科级职数情况,县区政府中存在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工商所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未能解决的问题,待逐年逐步消化职数超配问题后才能解决。

(三)原始意见建议

“0120170810100003自治区司法厅基础的司法制服没有服装统一,对开展工作没有震慑,希望能统一工作服装”“0220170810200010尽快解决基层司法所执法车辆,身份服装标志等实际困难”

整改措施及成效:

1.2018年上半年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非警察类)统一着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后,6月形成书面材料向司法部计财装备司请示报告。司法部目前答复司法行政系统(非警察类)没有统一着装的相关文件依据。我厅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争取相关政策。

2.对公车改革后基层司法所没有执法执勤用车,严重影响执法业务正常开展的实际情况,我厅于2017年12月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形成专项报告,并于2018年8月27日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解决。9月5日,自治区财政厅对司法厅申请重新核定基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车辆编制的问题明确回复:一是根据广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各级要建立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综合平台并在2年内完成,对各部门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执法执勤和行政执法确需用车的可以通过平台予以保障。二是基层司法单位在工作需要增加执法执勤车辆配备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基层司法局应向当地公车主管部门提出增加车辆编制与减少公务交通补贴的方案报批。

(四)原始意见建议

“0220170810200001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工作力度”“0220170810200010加大对基层司法局班子的业务培训学习力度” “0220170810200026多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班”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培训管理,完成全年培训工作任务。根据《司法厅2018年度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培训班计划》,完成38期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培训班,共4000多人参训。完成2期初任培训班,共360名新录用公务员参训;完成8期警衔培训班,共816名干警参训。5月印发《关于做好处级以上干部网络学习培训的通知》,组织厅局机关处级干部开展网络学习并顺利完成厅机关全员网络培训。积极配合完成各级各单位的调训任务,共选派干部71人次参训。

六、相关具体业务及管理方面

(一)原始意见建议

“0220170810300001建议在法治宣传方面加强整体协同,共同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年内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这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把该项工作纳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项目,跟进检查各责任单位普法工作情况,不断促进普法清单的落实,指导各市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方案》,制定了各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普法范围和责任,有力推进了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2.年内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召开法治宣传工作会议及相关业务培训,协调各方提升新时代法治宣传能力,同时通过督查推进落实。2018年,广西法建办分别于3月28日和9月27日召开了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月26—31日举办了全区法治建设业务培训班。通过会议部署,学习培训,提高了队伍的业务水平,推动了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原始意见建议

0220170810300003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0220170810300005加强对执业律师的教育”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检查考核工作,并组成督查组赴全区各市及部分区直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督查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于每年6月左右在司法厅及广西律师协会官网予以公告。9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在南宁联合召开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举办广西律师行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

2.推动广西律师培训机构建设,加强对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探索广西律师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律师实务培训。在2018年财务预算中设立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开展律师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律师实务培训和在线网络培训;在5个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共举办“从裁判者角度看律师如何做好建设工程案件的代理工作”“法律服务方案制作及招投标要点解析”等9期业务讲座,培训律师800人次

3.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出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三年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广西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三年目标任务四个方面共14项措施及其他保障措施;召开第九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为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律师行业正确政治方向;规范日常监管,加强维权、惩戒工作指导,举办了2018年维权、惩戒巡回培训及调研活动;积极畅通投诉渠道,严肃查处律师违纪违法行为。目前,投诉查处中心共受理投诉17起,其中,不予立案11起,正在处理6起。

(四)原始意见建议

0220170810300004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

整改措施及成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区“智慧司法行政”的工作方案》,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信息化应用与实际工作紧密衔接。2018年,以“智慧司法行政”建设攻坚年活动为抓手,加快信息化建设,建成广西法律服务网,促进“键对键”和“面对面”法律服务相结合;汇聚全区接入共22178路视频监控信号,覆盖全区监狱、戒毒场所和13个市98个县级以上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县(市区)司法局与监狱开通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实现远程视频会见功能,缩短家属会见距离,降低会见成本,提高亲情帮教效果;完成全区律师事务所7099条律师信息、公证机构232条公证员信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725条司法鉴定员信息、以及法律援助机构和仲裁机构的信息汇聚工作。

(五)原始意见建议

0220170810200001加强基层建设,特别是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推广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建设经验,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开展创建“五好”司法所活动,对符合“五好”司法所标准的进行通报和表扬,全区共通报表扬了97个新的“五好”司法所;将“开展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督查”和“组织推广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建设经验”纳入年度指标计划;加强对全区基层司法所检查指导,共实地抽查了55个基层司法所,各地围绕“智慧司法行政”建设,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全区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总结工作亮点,供大家相互借鉴学习,并将把建设好的规范化司法所面向全区推广宣传。

(七)原始意见建议

0220170810200013个别处局发通知到基层要求报送材料时间过于紧迫,影响工作质量,建议给予适当的时间来完成好材料或工作,建议有些工作任务下达时给予基层一定的时间准备,不需过于紧迫,影响工作质量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对公文流转节点的时效性督促,科学考量收集材料时间要求。以深入推进“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抓手,制定了《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严查违反“六大纪律”和“慵懒散推拖躲绕”等问题,以进一步增强厅局机关干警的组织纪律性和制度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2018年度内部绩效考评过程中,持续收集基层单位意见建议并予以改进。

(八)原始意见建议

0220170810200023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行业(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的扶持力度,改善他们的执业环境,出台具体的措施

整改措施及成效:切实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开展律师法执法检查,优化公证体制机制,改善司法鉴定人执业环境。一是充分发挥协会职能,加强理事、委员会和市级律师协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我区律师制度改革,在全系统开展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督查工作;根据司法部要求,成立了律师惩戒委员会;扎实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法律顾问、“两代表一委员”。目前,全区共有16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二是开展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督查工作、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工作指导,不断完善业务标准,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系列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全年对区内至少8个公证机构随机开展了规范化建设检查。

三是开展 “双严十二条”专项督查活动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区具有酒精检测业务的15家司法鉴定机构和58名司法鉴定人逐一检查,完成全区14个市65家鉴定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注销鉴定机构1家、鉴定人9人,不给予延续鉴定机构2家、鉴定人13人;鼓励和引导优质科研机构、大学院校申请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准入登记,已有钦州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预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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