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自治区司法厅绩效考评指标分为职能指标、专项指标和共性指标三部分,共计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107项,关键步骤199项。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绩效办的业务指导下,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明确年度目标、推进措施、工作责任、完成时限、成果形式等,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共同推动绩效管理的升级提档,为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和实现“两个建成”,谱写“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政治建设,切实引领司法行政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共举办培训班38期,完成600多名处级干部的集中轮训和100多名直属机关党支部书记及60多名基层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干部的培训;指导基层单位通过书记上党课、主题宣讲、专题讲座、党小组学习等形式,实现了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二是积极创建“新时代司法行政讲习所”。把创建讲习所打造成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平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阵地、宣传和阐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抓手,以及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大课堂。目前,厅局机关及各监所单位已全部完成讲习所的创建工作,按照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讲习的要求,完成近100多场讲习课,近8万人次参加讲习活动。三是实现了14个设市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成立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代表大会,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等载入章程,设区市律师行业党委全部组建;成立了431家律所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2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6名党员律师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对全区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均选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覆盖率100%。
永葆为民初心,努力增强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优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发展、促进法治、保障民生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为民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夯实与拓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事通办”、“减证便民”、“最多跑一次”等工作。全区市、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14个设区市已经建成市级实体平台13个,覆盖率达到92%;111个县(市、区)已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5个,覆盖率达到94%;组织基层法律服务者、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定了14项“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推出了“最多跑一次”27项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100%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在网上办理,大多数审批项目办理只需法定办结时间的1/2甚至1/3;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1602件,接待咨询来访群众600余人,审批服务事项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抓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14个设市区开展“宪法宣传专项行动”;“宪法讲师团”、“宣传志愿者”深入111个县(市、区)为民送法;“中国宪法边疆行”在广西边境三市展现我区边关普法特色;全国首列普法动车“广西普法号”开通一年来,行驶广西及周边4省,覆盖乘客达100万人次;全区120多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实现全覆盖,是全国首个将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单位绩效考评的省份;在广西电视台开办《大家说法》节目,获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联合会评为“全国十佳电视法制节目”。三是积极搭建“国际化法律服务”新平台。成功举办了“一带一路”香港法律及仲裁服务研讨会;与香港律师会签署《关于加强两地律师业发展与合作的协议书》,35家律师事务所与马来西亚12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律师代表团分别到老挝、柬埔寨、泰国和缅甸进行拜访和实地调研,与当地法律服务机构就律师人才培养、建立互访培训友好合作机制和法律信息共享机制等进行交流,为培养东盟地区法律事务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区与东盟国家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奠定基础。四是为“一带一路”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建设添砖加瓦。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队伍,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建设,开展团队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共建成中越法律服务工作站3个、中越边境对外法治宣传站点16个、中越相邻县缔结友好村屯19对、中越跨国民间纠纷调委会59个;对3.5万名越方务工人员开展涉外法治宣传;律师代理诉讼和非讼案件近10万件、公证业务14.9万件、鉴定事项4.6万件、法律援助1.86万件。
夯实稳定根基,为平安广西建设交出合格答卷。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监狱、戒毒、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区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服务好重大节假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重大敏感时段的安全稳定工作,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基。一是监狱工作持续安全稳定。目前,监狱场所持续保持“四无”目标,罪犯离监探亲工作成功开展,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万件,案件办理保持“零”差错,全国首个实现罪犯跨国亲情帮教视频会见。二是戒毒工作发挥显著作用。戒毒场所物质成瘾治疗康复中心、脑功能康复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深入实施“戒毒康复结对帮教千人计划”,落实必接必送措施,切实后续照管;国家禁毒办督导组在广西督查时认为:“在戒毒康复领域司法行政部门走在前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成效。社区矫正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建成社区矫正信息化综合执法管理平台,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社区服刑人员累计再犯罪率0.11%,低于全国平均0.2%的水平,并连续五年持续下降。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收集到违法犯罪线索186条,其中涉黑涉恶线索74条,向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30条,其中涉黑涉恶类线索49条,涉及公职人员线索27条,经查证属实15条。五是安置帮教工作实现无缝对接。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6万人,接送重点帮教对象1800余人,重点对象接送率为99.78%;安置刑释人员2.6万人,安置率为100%;帮教刑释人员2.6万人,帮教率为99.93%;安置帮教期内重新犯罪1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03%以下。六是开创广西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国非试点省中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人民调解主动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全区13个调解委员会、33名调解员获司法部表彰;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共调解邻里、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医疗、旅游和物业等民间纠纷约23.6万件,成功率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45件、0.8万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11件、2.5万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98件、3.7万人,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打造科技引擎,让法律服务装上“智慧脑袋”。以“智慧司法行政”建设攻坚年活动为抓手,加快信息化建设,建成广西法律服务网,促进“键对键”和“面对面”法律服务相结合;汇聚全区接入共2.2万路视频监控信号,覆盖全区监狱、戒毒场所和13个市98个县级以上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县(市、区)司法局与监狱开通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实现远程视频会见功能,缩短家属会见距离,降低会见成本,提高亲情帮教效果;完成全区律师事务所7099条律师信息、公证机构232条公证员信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725条司法鉴定员信息、以及法律援助机构和仲裁机构的信息汇聚工作。
握好改革方向盘,改出司法行政机关新成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会同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安全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的实施办法》,制定配合监察委查办案件等改革方案;公证体制改革后续工作稳妥推进,70家公证机构全部完成事业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登记和税务登记;我区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顺利进行,全区1.3万余人、0.4万余人分别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实现了首考之年平稳、安全、顺利的工作目标;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广西警察学院基本完成,广西华盛集团公司下属两家糖厂正式入股广西糖业集团公司。
压实帮扶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程有新作为。终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选派7名“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常驻贫困村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为5000个村订阅《人民调解》杂志,对派驻桂平市工作队以及5个定点扶贫村投入扶贫资金150万元,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使用资金51万元,为全面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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