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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先进事迹

2018-10-30 07:53     来源:自治区法制办     作者:自治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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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方案》,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主线,早谋划、早部署,分步做好各项工作。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忻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二)建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明确12个乡(镇)人民政府和36个县直部门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对象,制定了《忻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评分标准》,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三)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法律顾问室,确定了10位政府工作人员和聘请5位执业律师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法律顾问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严格程序,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一律不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注重质量,对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规定的,不作重复规定。另外,2017年出台了《忻城县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五)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县32个行政执法机关已全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政府网对本机关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65名不具备行政执法人员条件但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注销其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

二、深化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五年来,先后牵头组织全县各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三项”清理、行政权力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按规定接收上级行政机关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前全县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299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18项)共417项,统一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一窗进出,“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的联审联批运行模式,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打造服务型政府建设。完成全县47个部门行政权力的清理和调整;废止规范性文件14件,修改5件,并将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机关办案质量

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涉及被申请人行使法律法规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并使办案调解和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改变了过去行政复议机关仅以书面审理方式办案的简单模式,办案过程更加便民,方式更加灵活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接受,达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年来,忻城县法制办始终积极发挥县政府领导在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县政府及其部门排忧解难,并多次受到县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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