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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科副科长罗康华同志先进事迹

2018-10-29 07:02     来源:自治区法制办     作者:自治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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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康华同志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于律己,认真工作,为政府法制事业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保持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坚定的政治觉悟

始终积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具有高度的从事政府法制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以来,始终忠于宪法法律,保障政府法律事务合法合规。成功代理市政府案件9件,出席专项协调会约400次,处理信访件约20件,年均出具行政事务、合同、制度方案等政府法律事务意见300余份。在2015年、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获优秀等次,2017年在自治区法制办组织的全区法制系统经验交流会上作了政府法律事务经验交流发言。

(一)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查中解决招投标关键问题。在防城港市国门大道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罗康华同志提出“可通过‘一次’招投标模式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建设资质的社会资本方,工程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自行建设”的建议并被采纳,大幅提高了工程建设时效。

(二)“证照分离”改革审查中提出推进改革关键观点。防城港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中,经过对外省市“证照分离”改革的考察,罗康华同志提出“该项改革已是大势所趋、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东兴试验区可实施该项改革、外地改革的先进经验可复制推广”等观点,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三)在诉市政府征地拆迁纠纷案中直面最高法问询。企沙镇赤东组诉市政府征地拆迁纠纷案,经一审二审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申请最高法再审。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对本案开展问询,该同志代表市政府出庭,有理有据,详尽回答了最高法院法官的询问,最终最高法裁定驳回原告再审诉求。

(四)主笔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罗康华同志2015年至2016年负责起草防城港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定、服务管理规定和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主笔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了防城港市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

(五)主笔近年来防城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始终牢记遵守纪律法律和弘扬新风气传递正能量

该同志始终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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