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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总结提高的基础上,主动适应复议工作新常态,深入研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有序开展。自1999年10月《行政复议法》开始实施至今,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00余件,依法受理1863件,审结1846件。案件涉及山林权属、土地权属、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水利、交通、公安等3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部署要求,落实行政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制度。
二、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多样化
自2015年以来,行政复议应诉科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积极采取书面、实地调查与召开听证会、调解会等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对矛盾深、案情复杂,仅凭书面材料难以认定事实的案件,以召开听证会或深入实地调查的方式,查明案情。同时也在调查的过程中做好当事人的安抚工作,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避免冲突事件的发生。对符合法定调解情形的案件,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召开调解会,利用调解手段,将矛盾化解在复议阶段。对被复议行政行为存在可纠正错误情形的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充分说明存在错误的情形和理由,并督促被复议机关自行纠正错误,与当事人达成和解结案。
三、建立办案沟通平台
为加强与人民法院、市、区、县调处办具体办案人员的沟通和联系,复议应诉科于2016年建立了由市、县法院行政庭、法制办、调处办具体办案人员组成的复议应诉微信群,作为行政与审判之间的沟通互动平台,为奋斗在办案一线的同志们探讨和研究在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中发现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提供便利的平台,节省了各部门间沟通的时间成本,打破了各部门的办案“孤岛”,提高各部门的办案质量。
四、创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坚持探索新方法,在2017年取得了三项工作创新。
(一)简化行政应诉环节,启用市人民政府应诉专用章,缩短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制作了“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减少当事人领取复议文书次数,减轻当事人的救济成本,提高复议文书送达效率。
(三)制作“行政复议调解征求意见书”,充分了解复议当事人的调解意愿,为调解结案做前期准备,完善行政复议程序,避免行政复议程序出现瑕疵。
五、坚持“有错必纠”,综合纠错率逐年增加
市本级政府在2015年综合纠错率为30.8%;2016年,综合纠错率为20%;2017年,综合纠错率达66.4%。
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新突破
随着行政诉讼工作的完善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市政府领导越来越重视行政诉讼情况并参与其中,出庭次数逐年增长。2016年,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3件次;2017年,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12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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