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北海市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陈恒同志先进事迹

2018-10-26 10:01     来源:自治区法制办     作者:自治区法制办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陈恒同志自2007年8月起到北海市法制办公室工作。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该同志廉洁自律,勤政务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致力于做好政府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学习,增强素质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强化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了解国家发展新趋势,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法律业务学习,针对法制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问题复杂的特点,认真专研法律业务知识,参加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于2012年3月获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二、勤勉敬业,踏实肯干

先后在法律事务科、法规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工作,积极主动,切实履行职责。

(一)认真办理文件。该同志主要工作是对相关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据统计,历年提出书面意见数量为:2008年约130件,2009年约230件,2010年约230件,2011年约350件,2012年约160件,2013年约150件,2014年约130件,2015年约150件,2016年约230件,2017年约90件。具体办文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认真查找相关依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所出具的意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

(二)近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一是牵头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对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取得全区考评总分第一名的成绩。二是牵头审查出台《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2017年12月25日印发试行),北海市是自治区内第一个出台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城市。三是牵头完成《北海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起草工作,于2015年11月底起草了第一稿,于2016年9月5日修改成第二稿,经办领导修改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印发。这是北海市第一部政府规章。四是牵头审查《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同市城管局完成了条例的报送工作。该条例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是北海市第一部实体法。

三、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遵守国家法律,严守党的纪律,没有违法违纪情况。能够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同志将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更加努力工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