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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政府法制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自201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年终绩效考评中均获优等奖。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草拟并以平南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平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明确以41项具体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七项主要任务,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平南县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多年夺得第一,连续九年获优秀等次。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律服务。2013年以来,共审查会签行政答辩状、行政复议答复书、合同书、责任书、批复、管理办法等各类合同、文件1700多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900多份;参与协调解决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群众上访、棚户区改造等问题900多次,积极为辖区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接待解答相关部门及群众来访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引导群众依照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二是严把行政复议法律关,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2013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3件,立案受理62件(其中,终止8件,驳回11件,维持28件,撤销15件),立案期间自行撤回1件,转送市法制办1件,不予受理9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五个规范化建设,代理县政府应诉案件79件,行政诉讼应诉审查138件,应诉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查69件。三是完善并坚持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2次。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2013年以来被市法制办采用法治政府建设信息500多条,被中国工商报、广西日报、贵港日报、新华网、中国审计网、广西新闻网等市级以上媒体(电视、报纸、网站)采用刊登300多条。
四、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
对2001年以来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各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现行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145件县人民政府文件宣布失效。
五、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与法律顾问制度
凡是涉及重大决策,均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2015年制定实施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平南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成立了平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公开聘请5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县长办公会议、常务会议和重大决策研讨会,有效促进平南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六、认真贯彻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工作,近年来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考试通过率80%以上,为公正公平执法打好了基础。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案卷评查工作,近年来通过明察暗访共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8次和评查执法部门已完结的案件190余件。三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积极推进行政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县政府和乡镇、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4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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