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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适应政府法制建设
浦北县法制办公室是浦北县人民政府独立设置的正科级行政机构,下设综合股、行政复议股,并建立了行政复议庭、调解室、法律顾问室等业务庭室,现有总人数9人,全部法律专业毕业,其中3人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组成“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在全县通报,通过落实督查问责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在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及2016和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绩效考评”中,浦北县连续三年在钦州市各县(区)中排名第一。
三、牵头建立健全较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
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9名;共有21个县政府组成部门聘有法律顾问,占总数的84%;共有14个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聘有法律顾问,占总数的82%。
四、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法律参谋作用效果显著
2016-2017年,出庭应诉63件,审查合同65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720份,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6份,共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116项,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6份。在全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中,均由县法制办牵头会同其他部门组成法律服务工作组进驻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了县重大项目有序、快速、稳步开展。在公路治超、取缔非法采沙场、市容市貌整治等专项行政执法活动中,县法制办牵头组成行政执法督查组进行监督,确保了各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在上级组织的专项督查中,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合格率为100%。2015年以来协助县政府作出的“三大纠纷”确权决定132件,作出复议决定41件,及时化解了全部积案。近五年来,浦北县连年被评为“广西平安县”“广西平安建设先进县”,社会治安公众满意度高。
五、落实专题汇报和法治知识培训制度
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听取法制工作汇报一次以上;县领导班子每季度举办一次法治知识专题培训讲座,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每半年举办一次法治知识专题培训。2016年,县领导班子已经举办8期法治知识专题培训讲座,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共举办法治知识专题培训讲座326场(次),参加法治知识专题培训的领导干部达10200多人次。
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2015-2017年,共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6件,并全部通过备案审查;及时审查备案公示县政府各部门及各镇报送规范性文件32件;清理规范性文件191件。
七、扎实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2016年,县政府作被告的行政案件26件,县领导出庭应诉23件,在钦州市排名第一;2017年,县政府作被告的行政案件30件,县领导出庭应诉29件,出庭率97%;各级行政机关作被告的行政案件48件,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46件,出庭率96%;均在全市排名第一。
八、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对依法依规应公示的行政执法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予以公示。按时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并公示。并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工作,2017年,全部按时“双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600多件。
九、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每年开展2次全县性的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2015年以来,共开展卷宗评查6次,评查卷宗862件,评为优秀的336件,良好的441件,合格的85件,不合格的0件,合格率100%。
十、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成效显著。
每年举办全县性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培训班”2期以上,共700多人次参加培训;组建了一支42人参加的“法治政府建设”通讯员队伍;2017年全县在各级媒体发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的新闻报道通讯稿件206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报道通讯稿件77篇,均在钦州市各县(区)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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