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运德同志于2008年3月到县法制办工作,2013年2月担任副主任,2016年10月担任主任。该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克难攻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作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建议95%以上得到采纳,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连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一、制定《实施方案》强引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柳州市两级实施方案,按程序印发《柳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并依据制定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抓源头
一是组织出台《柳城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两年来共组织审核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各类文件、专题会议纪要350多件,备案规范性文件20件。三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涉及了12件规范性文件都按要求拟保留、修改和拟废止。
三、规范行政复议、应诉促稳定
两年来审理行政复议案件62件,并充分利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主持成功调解柳城县渔政站处罚广西凤糖集团复合肥厂水体污染案,涉及金额90万元。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指导和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8件,请示县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9人次。
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强参与
县人民政府和住建局等8个单位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12个乡镇已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法律顾问按协议约定积极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审议各类文件、协议和重大事件研讨、处置。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监督
柳城县法制办组织评查小组对辖区内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进行随机抽查评查。工作组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要求各部门、单位及时整改,有效地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
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显成效
按照区、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核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把乡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范围,考评对象达到了48个。2017年柳城县在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中得了满分,取得了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的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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