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规划,积极组织考核
柳州市法制办每年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具体操作方式为:年初科学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年中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指标任务,年终通过采取集中交叉审核模式完成考核。通过抓好考核这一“指挥棒”,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作用
2013—2017年,柳州市法制办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一是在地方政府立法和文件审查方面:从2015年8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柳州市法制办牵头组织起草了《柳州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审查、修改了《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柳州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5年来,柳州市法制办共办理市政府各类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78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草案391件,通过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公开透明,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二是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责任制五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在行政复议应诉方面:柳州市法制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5年来,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20件,所有案件均在期限内结案;共办理市政府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493件,《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修改以来,市领导出庭应诉10件,较好地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四是在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方面:除借助原有平台宣传之外,2017年,柳州市法制办与人民网广西频道合作,开展“富民强桂的柳州法治政府”大型视频直播宣传采访活动,对柳州市委、市政府、市直属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现场视频采访,并配合图文直播、市领导在线问答等方式,大力宣传柳州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实绩等相关内容,实时在线关注人数突破23万人次,拉近了领导与普通百姓的距离,增强了百姓对法治政府建设关注度。
三、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
2015年12月,柳州市在全区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将市发改、工信委等35个部门承担的229项行政许可事项划入审批局,实现了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审批人员“三集中”,通过改革,进一步整合政府组织机构和审批职能,实现一枚行政审批专用章代替原35个部门用于行政审批的82枚行政审批印章,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四、健全制度,完善决策程序
一是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入《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15年5月柳州市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市政府在研究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审查、重大项目论证时,法律顾问必定到场,会上必定发言,将专业意见融入政府决策,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五、充实队伍,承担法治任务
柳州市法制办现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立法审查科、备案审查科。共有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2名、聘用法律顾问助理7名,整体机构规格、编制和人员配备能较好的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使政府法律参谋、助手、顾问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六、强化学习,提高政治觉悟
通过不断学习党的各项大政方针,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柳州市法制办全体工作人员均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组织纪律性强,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服务态度热情,职能作用发挥突出,队伍形象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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