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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法府建办发〔2018〕4号
各市、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调查的函》(桂统审批函〔2018〕3号),我办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表》,已经自治区统计局审批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分析报告(标准化格式)》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分析报告(标准化格式)》(以下统称本报表制度)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我区原执行的政府法制工作统计制度自2018年8月31日起停止执行。
二、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及所属相关单位对本报表制度的贯彻学习和新旧报表制度的衔接工作,本报表制度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政府法制网站(www.gx-law.gov.cn)公告栏下载使用。
三、各市填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分析报告》须经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PDF版本后,按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治工作统计分析报告》的word版本和PDF版本发送至邮箱gxfzbzdc@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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